石台县优化生育政策明白纸
提倡适龄婚育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夫妻现有三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
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或者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生育配套支持措施
生育保障:落实居民医保住院分娩定额补助和分娩合并症、并发症医疗保障政策。简化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手续,及时足额支付生育津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婚假:符合法律规定结婚(不含复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
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为98天,加上延长的60天产假共计158天,可以从产前15天起享受,原则上连续使用。
男方护理假:男方在女方产假期间,可享受30天护理假。
夫妻育儿假:依法生育(包含依法收养)且有子女在0~6周岁期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的,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在父母一方住院期间,给予其独生子女每年20天护理假。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提倡优生优育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县,并在本县进行结婚登记的,可享受一次政府出资的免费婚检服务(服务地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符合生育政策且有生育需求的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优生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19项系列免费服务,可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免费产前筛查:在县公立医院为符合条件建册孕妇开展免费产前筛查工作,对妊娠15-20周的孕妇进行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血清生化免疫筛查,提供孕期保健和生育健康知识宣教。
免费增补叶酸: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可在8个乡镇卫生院免费领取叶酸,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可减少神经管畸形,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两癌筛查:石台县户籍农村适龄(35-64岁)妇女可享受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原则上每3年筛查一次,逐步提高两癌筛查覆盖率,普及两癌防治知识,遏制两癌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提升女性健康水平。
普惠托育服务:依托石台县示范幼儿园城南分园、7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解决部分家庭幼有所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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