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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217T/202405-00002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减税降费问答】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13
废止日期:
【减税降费问答】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发布时间:2024-05-13 08:23 来源:石台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解答: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一种情况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由小学一直到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自己在中国境内接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在受教育期间,由本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