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
智能问答
网站无障碍
长辈版
繁体版
登录
注册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网站首页
网站
首页
首页
最美
石台
资讯
中心
政府
信息公开
政务
服务
互动
交流
政府
数据
投资
石台
数据开放
数据发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结果
索引号:
11341822752961680F/202405-00014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16
废止日期: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16 09:22
来源: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文本下载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和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石农(渔政)简罚〔2024〕4号
程某某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垂钓
程某某
2024年5月13日14时48分左右,当事人在石台县仁里镇广阳大桥下游150米的位置进行垂钓。
罚款人民币200元;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及第三十七第二款规定。
15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5/13
我要纠错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