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结果
索引号: 11341822752961680F/202405-00014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16
废止日期: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16 09:22 来源: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和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石农(渔政)简罚〔2024〕4号 程某某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垂钓 程某某 2024年5月13日14时48分左右,当事人在石台县仁里镇广阳大桥下游150米的位置进行垂钓。 罚款人民币200元;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及第三十七第二款规定。 15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