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名称及文号
|
清理建议(废止、宣布失效、修改)
|
清理理由
|
33
|
关于印发石台县建设工程项目征占用退耕还林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石政〔2012〕11号
|
保留
|
该文件依据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安徽省政府《关于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皖退〔2010〕1号)等制定,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精神,对加强我县建设工程征占用退耕还林地的管理,规范征占用退耕林地的审核审批具有重要作用,适用现情,建议继续沿用。
|
34
|
关于印发石台县天然阔叶林资源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石政〔2013〕14号
|
宣布失效
|
森林法已修改
|
35
|
关于发布实施《安徽石台溶洞群省级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12—2025)》的通知 石政〔2013〕25号
|
保留
|
适用现情,继续沿用
|
36
|
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程序的通知 石政办〔2004〕32号
|
宣布失效
|
国家和省出台最新林权流转规定,县级遵照执行。
|
37
|
关于印发石台县天然阔叶林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石政办〔2013〕13号
|
宣布失效
|
森林法已修改
|
38
|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保护工作的通知 石政办〔2016〕23号
|
宣布失效
|
森林法及实施条例已修改
|
39
|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台县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政办〔2018〕21号
|
废止
|
因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对《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本办法不适应条例要求。
|
40
|
关于印发石台县食用菌用材及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石政〔2010〕18号
|
宣布失效
|
相关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法规均已修订
|
41
|
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划 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 石政〔2023〕4号
|
保留
|
适用现情,继续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