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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3134/202404-0002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石台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对政协石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118号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25
废止日期:
关于对政协石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11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4-25 15:43 来源:石台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周兵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保护古树名木 共享绿水青山的提案》收悉,并组织人员开展了调研,现答复如下:

石台县钟灵毓秀、物华天宝,在众多的自然与人文遗产中,古树作为“活文物——活着的历史”独具异彩,为我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自然财富。历年来我县均高度重视古树保护工作,先后开展了古树资源普查、挂牌保护、生态修复、安全除险等一系列古树保护工作,全县古树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组织古树普查,建立古树保护档案。

经三次普查,我县登记在册古树1392株。隶属于31科50属64种。其中:一级古树36株,二级古树414株,三级古树942株。通过对古树独立编号,采集胸径、冠幅、树高、地理坐标、健康状况、生长环境、照片、管护责任单位等数据建立古树数据库,并录入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系统。

二、制作古树标牌,实施挂牌保护。

2014年我县已制作安装古树保护牌对古树全面挂牌保护。经日常巡查古树发现古树保护牌因时间久远,存在一定数量损毁和遗失。2023年我县对仙寓山景区、牯牛降景区、奇峰村、莲花村、七井天路等主要旅游节点、干线640株古树统一更换了古树保护牌,设置二维码,科普古树知识。

三、“一树一策”,实施古树修复。

近年来,我县累计向上争取古树保护专项资金245万元,按照“一树一策”的要求,我县组织编制了《牯牛降景区创5A古树保护与修复项目实施技术方案》《一级古树保护方案》等技术方案11套。目前已完成36株一级古树、48株二三级古树的保护修复,古树隐患排除6株。在开展古树保护修复过程中,吸纳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修复古树,通过环境治理、树体修复加固、树枝修剪、文化挖掘、病虫害防治等措施恢复古树健康,清除古树隐患。古树修复后景观效果与我县全域旅游较好融合,推动古树科学保护事业不断发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古树保护良好氛围。

古树保护是一项公益性的社会事业,对古树的保护必须依靠全社会力量,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古树保护。2023年我县安排专项资金,制作印刷了《石台县古树名木宣传册》、《石台古树》等2600份集中宣传推介我县古树资源。同时,通过融媒体等媒介向社会推介古树保护工作。带动社会关注古树、珍惜古树,营造全社会保护古树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监管,确保古树生境安全。

近年来我局持续开展古树日常巡查,重点排查乡村建设、生产生活中易对古树生长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2023年来通过巡查发现乡村建设破坏古树保护设施、古树生长环境6处,及时下达古树保护督办单,限期整改,恢复古树生长环境。强化建设项目用地管理,提前介入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涉及古树建议建设单位采取避让措施,确实无法避让的,编制古树保护方案,经审核批准后严格按方案实施古树保护。我县自2022年起,每年投入3万元,2024年投入5万元为古树购买古树施救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为古树安全保驾护航。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打造全域旅游,以“林业+旅游”为抓手,着重在古树挂牌、一级古树保护提升、重点景区、旅游干线古树修复上持续发力。一是实施全面挂牌保护,分批次、分区域开展古树保护牌更换,确保每株古树均实现挂牌保护。二是继续对上争取资金开展古树保护修复工作,着力于古树环境治理、隐患排除、文化挖掘等方面。2024年拟修复仙寓山景区、牯牛降景区、莲花村、奇峰村存在安全隐患的二三级古树9株,一级古树保护巩固提升10株。三是谋划探索建设古树公园1个,打造集古树资源保护、生态观光、古树文化、科普宣教于一体的生态服务公园。四是按照《古树保护条例》分批次与古树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签订《石台县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书》,压实古树管护责任。

周兵委员,感谢您对我县古树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对我县的林业发展和古树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4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台县林业局   0566-6024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