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对石台县城区市政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石建综〔2024〕93号))文及附件材料(可研报告审批稿、评审意见)收悉。依据可研报告评审单位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编码2404-341722-04-01-206181)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将完善石台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增加市民休闲娱乐场所,改善区域投资环境、人居环境,促进石台县旅游事业发展。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本项目建设必要性充分,方案合理,原则上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稿)所提出的建设方案。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一)建设城区零星地块约10000平方米口袋公园;(二)设置配套便民停车位380个及配套新能源充电桩;(三)改造提升15000米城区人行步道,27条城区道路铭牌、城区窨井盖及雨水篦子;(四)养护城区20万平方米园林绿地升级,改造茶城雨污合流管网2千米。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3.24万元,预备费238.11万元。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五、项目法人单位:石台县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六、项目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七、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此复
附:安徽志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石台县城区市政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志行咨字〔2024〕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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