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河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21 16:15
来源:小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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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开展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研究,成立“小河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文兵
第一副组长:范晓峰
副组长:徐忠、李伟棋
成 员:胡磊、李振华、梁效、操慧、俞继康、陈旭、杨军、胡晓兵、周明亮、郝海明、吴红平
成员单位:镇为民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镇社会综合治理中心、镇行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小河中心卫生院、镇团委、镇妇联、小河派出所、各中小学、各村委会。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做到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全面清查并彻底消除暑期游泳等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校、村、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联动防控,切实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督、社会关爱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压实监护责任。青少年儿童监护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负起学生安全监护责任,教育青少年儿童不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情况下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
(三)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学校要在四月至九月集中开展系列教育宣传活动,认真落实“1530”提醒机制,做到平日天天讲,上、下午最后一节课利用1-2分钟时间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反复讲,放假前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讲座;开展预防溺水“十个一”活动,创新形式上好“防溺水警示教育”和“自救和他救知识”2堂课,结合真实案例开展学生参与式情境模拟教学,使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一会”;为每个班级配备宣传挂图;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开展预防溺水工作全覆盖的大家访活动;布置预防溺水教育作业;制作知识展板、宣传栏,印发游泳安全宣传册页。广泛、深入地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在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权属主体设立醒目的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完善风险水域防溺水一幅标语、一个警示牌(要测量水深,将水深、危险程度、应急救援电话、责任单位、责任人等要素标识出来)、一套简易救生器材(包括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竹梯)等“三个一”设施的设置,落实“一线一栏”(在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做到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建立安全家访机制,要突出抓好各类考试毕业离校后及暑期等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要认真落实青少年儿童安全包保责任制度,特别是节假日的值班包保责任制度,各村、各校、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力量,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要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如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理。各校、各村、各单位上报信息要及时、真实、准确。
四、应急预案
(一)如果青少年儿童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和当地村委会或主管单位。
(二)学校、村或部门单位接到少年儿童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并拨打110求救。
(三)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四)第一时间通知溺水少年儿童家长。
(五)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六)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各村、各校、有关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对预防溺水教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二)围绕工作重点,开展以游泳安全为主的各类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辖区水域的排查和整治活动,确保一方平安,要对周边的池塘、河流、水库等水域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警示工作,积极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结合其它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和不安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