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现就2024年5月份城市低保对象保障资金发放情况通知如下:
5月份,全县共新增2户2人,增加低保金900元;调增1户1人,增加低保金626元;调减2户2人,减少低保金1407元。并对1户的保障类别进行了调整,增加低保金900元。
经研究决定:继续对我县城市低保对象A/B类增发保障资金,其中A类增发237元/人.月、B类增发100元/人.月。
5月份,A类对象57户73人,增发17301元;B类对象275户391人,增发39100元,合计增发56401元。
2024年5月份,全县共计城镇低保对象587户918人,其中A类对象57户73人、B类对象275户391人、C类对象174户252人、D类对象81户202人,每月应发保障资金374766元、A/B类对象增发资金56401元,合计发放保障资金431167元。
保障资金发放时间为2024年5月。(具体情况见附表)
石台县民政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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