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池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 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池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池建村函〔2024〕12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24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参照池州市标准为:房屋重建3万元/户,房屋修缮加固1万元/户。
二、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试行)》(2023年1月印发)有关要求,并将抗震设防措施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内容。
三、乡村建设(带头)工匠技术培训,各乡镇应确保本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每个工匠每3年至少轮训一次;乡村建设带头工匠不少于1人,每个行政村乡村建设工匠不少于2人。培训后将工匠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中的“乡村建设工匠名录”版块,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合格乡村建设工匠名单。
四、持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工作,并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报县住建局城乡建设股。
附件: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池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池建村函〔2024〕128号)
2、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4〕131号)
3、池州市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和纪律50问
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台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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