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8号)
二、购买项目
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创业服务、促 进充分就业、保障性就业服务等8项内容(项目内容、服务标准、补助金额等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购买内容及评价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创业服务、保障性就业服务等7个项目,依据安徽省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实名制服务记录、就业信息进行核查、评估。
四、购买主体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的主体,负责牵头组织和监督管理;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五、承接主体条件
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是承接公共就业服务的主体,承接办理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交办的具体公共就业服务项目。
六、购买方式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基层平台”)提供的就业服务质量、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服务绩效给予适当的补助。
七、提交材料
公共就业服务补贴申报表
八、购买流程
基层平台于每年的1月1日-31日向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上年度补助申请,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提出购买服务补助意见,重点补助社区、行政村,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程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基层平台的银行账户。
九、受理结果告知方式
书面告知
十、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0566-259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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