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福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镇水厂的管理力度,确保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水厂管理无统一的规章制度”的建议或意见。2022年7月22日,我局根据各水厂的运行管理情况,结合安徽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南(试行)》,以水厂日常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流程为抓手,对乡镇水厂需要明确的主要管理事项进行了整理,制定了管理架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内容的水厂运行管理手册,将管理责任、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相应岗位、人员;近期,市人大出台《池州市农村供水条例》,条例中细化了调整水费价格、政府补贴等实质性内容,我局计划结合供水条例将管理制度进行适当优化后,邀请乡镇政府、水厂运行管理单位、相关部门及专家、用水户代表进行会商,进一步将管理制度落地落实。
二、关于“水厂维修费用大”的建议或意见。2020年各乡镇水厂建设运行以来,因老旧管道问题,导致维修费用大。今年,我县通过申请专项债5000万元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主要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其中,丁香镇预计投入700万元,拟计划更换水厂供水范围内所有老旧管道,该工程已挂网招标,预计4月中旬开工建设,将于12月底前完工,届时将有效缓解水厂维修压力。为保证水厂日常正常运行,针对您提出的“维修养护资金应优先安排解决水厂维修和管护费用”,我局高度重视,2022年以来共计落实各级维修养护经费180余万元,我局一直秉持以水厂为主的维修养护资金分配政策,通过采购净化消毒药剂及检测设备,更换水泵、水表等措施,累计安排5座水厂共计130余万元,其中,丁香水厂共计安排维修养护资金30余万元,我局将在后续继续加大各水厂的投入力度,力求保证水厂良性运行。
三、关于“县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和监督,鼓励水厂争先创优”的建议或意见。2023年,我局通过县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10万元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单位开展了水质抽检工作,按月对水厂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水质检测,定期通报水厂的水质检测情况。后期,我局将加大对水厂日常检测的监督力度,定期检查水厂日常检测和管理情况,对不按规范完成检测任务的水厂扣减维修养护资金和各项专项资金额度,确保生活用水水质长期稳定达标。同时,积极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创建工作,在2023年丁香水厂和七都水厂评定基础上,对剩余3座水厂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力争2024年水厂全面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经办人联系,经办人:程冰寒,联系方式: 0566-6026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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