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批准结果信息 > 取水许可审批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321Y/202404-00041 组配分类: 取水许可审批
发布机构: 石台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同意石台县三正硒水文化园瓶(灌)装饮用水制造(地表水)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08
废止日期:
关于同意石台县三正硒水文化园瓶(灌)装饮用水制造(地表水)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4-08 14:46 来源:石台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三正硒泉水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办理石台县三正硒水文化园瓶(灌)装饮用水制造(地表水)项目取水许可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核,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并根据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其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作出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饮用水制造项目以石台县大演乡大演溪河为水源,取水口坐标为E117°2859.37N30°411.48日最大取水量为538m³/d核定年取水量为16.13m³。

二、本项目退水主要是水厂区生产工艺退水以及职工办公生活退水,年排放量约为1.13退水经处理后排入乡村污水管网

三、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节约用水三同时要求,加强取用水管理,强化各项水资源节约措施,完善节水设施,减少管网漏损率,确保用水指标符合水利部、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要求。项目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四、你公司取用水应服从县水利局的监督管理,依法取水认真做好取用水管理工作,每年年底前向县水利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应报县水利局批准。

五、你公司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等规定,做好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并接入安徽省水资源信息服务系统。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六、工程建成并试运行 30 日后,你公司应向县水利局申请取水工程验收,并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七、自本批复生效之日起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开工建设项目未通过审批、核准,或建设项目中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有重大变更的,应当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