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解决我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按照《石台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开展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切实做到大问题和小问题一起找,问题排查与问题整改一起抓,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力消除存量,坚决遏制增量,推动全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自即日起,对全镇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专项行动的全面排查,对大排查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马上整改到位;需要专项整治的,持续用力、紧盯不放,确保 1 个月内基本整改到位;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制定整改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原则上 6 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要以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的态度,一体化推进问题发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重点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不划阶段、不分环节,主要围绕13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源头管控,全过程、全方位深入细致排查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的态度,一体化推进问题发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村及镇直各部门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拓展开展其他领域专项行动。
1.林业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林区内的固废非法倾倒和填埋情况、非法养殖情况,采矿(石)、采砂、砍伐、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水电开发等建设项目及生产经营等情况;历年来“绿盾”行动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林业站负责,各村负责协调落实。以下均需各村负责协调落实,不再列出)
2.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关注黄湓河禁渔政策落实情况,排查整治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等资源化利用以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关闭搬迁,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等方面问题。(牵头领导:胡文君,负责人:叶少来)
3.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关注全镇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收集处理情况,重点排查雨污混流、雨污合流、污水直排情况;黑臭水体治理、建筑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情况、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牵头领导:丁仕礼,负责人:杨烽)
4.水利领域。排查整治黄湓河与丁莘河及其支流岸线管控和保护,“小水电站”和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道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整治,水利工程扬尘,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水土流失治理、违规填库造田、造地、泵站闸口污水直排等情况。(牵头领导:胡文君,负责人:汪文才)
5.环境污染领域。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入河排污口规范设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对工业企业、“散乱污”企业、开展排查整治,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牵头领导:余学赞,负责人:汪文才)
6.自然资源领域。排查土地利用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违规占用耕地等方面问题。(牵头领导:钱利,负责人:严鑫)
7.交通运输领域。排查整治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落实情况及公路施工环境管理情况;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监管,强化道路扬尘污染、超载及抛洒治理。(牵头领导:王杜友,负责人:张铭)
8.市场监管领域。排查整治成品油流通行业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非标农膜销售、违法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合格油品销售和无证无照经营加油站点、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情况开展排查整治。(牵头领导:张思奇,负责人:程煕)
9.应急管理领域。对工矿商贸等行业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情况开展排查;对危险化学品、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开展排查整治。(牵头领导:胡文君,负责人:杨晶鑫)
10.工业领域问题。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淘汰落后产能。(牵头领导:王杜友、张思奇,负责人:张铭、刘恒)
11.卫生健康领域。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医疗污水达标排放,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方面问题。(牵头领导:钱利,负责人:曹继明)
12.城市管理领域。排查整治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装修建筑垃圾收集暂存处置和垃圾填埋场规范化管理、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建筑施工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污染等方面问题。(牵头领导:余学赞,负责人:汪升高)
13.“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提升。聚焦省、市交办问题和县级自查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关注整改不力、进度滞后、虚假整改、整改反弹等问题。(各行业监管部门牵头负责)
14.其他领域。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汲取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以及国家、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以及市、县级生态环境专题片披露问题等,举一反三,全面起底同类型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丁香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具体推进全镇领域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本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按要求高质量抓好问题排查整改。各村及有关单位要认真指派一名联络员,每天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汪文才处。
(二)强化调度指导。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作专班分行业交办问题清单,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立改立成;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问题,要立即采取应急管控措施,第一时间消除环境风险;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督促指导责任单位按照时限和目标要求有序推进整改,原则上要求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针对重大敏感事项和舆情要立即报告;镇领导小组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对重大敏感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组长调度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好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动真碰硬、举一反三、全面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断增强忧患意识,以舍我其谁、独当一面的干劲,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坚定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严格考核问责。专项行动期间,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得采取紧急停工停产等简单方式,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做法,避免排查整改简单化、“一刀切”;对存在推而不动、上报不实、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进度滞后的,公开通报曝光;对出现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且造成不良后果、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把宣传的过程作为借助社会力量发现问题的过程,通过微信公众号、上户宣传等形式,加专项行动宣传力度,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经验做法,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发动社会力量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形成监督合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参与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丁香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丁香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