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MB19221977/202405-00009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印发《石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5-13 |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石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扎实做好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县安委办结合实际制订了《石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石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
县安委会2024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推动各乡镇、景区管理中心、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驻石及县属重点企业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常委会会议、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宣传工作重点,作为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项工作均需乡镇和景区管理中心同步进行落实,不再重复标注)
(二)推动“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推动细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2月底前,结合年度县安委会工作要点,制定县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责任单位:县安委办)落实市安委会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推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政府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参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做法,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责任,持续推进“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解决,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编办配合)推动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新业态新领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及时提请明确主责部门。(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访”工作机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提级调查等手段运用,推动各乡镇、景区管理中心、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细化内部科室责任分工,配齐建强工作力量。(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应急局分工负责)
(三)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组织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集中培训。推动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落实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取证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开展安全生产督导。以县安委会名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对乡镇、景区管理中心、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安全专项治理和风险防控任务落实等情况。(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协同)
(五)健全完善考核巡查等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推动考核结果公开,推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对乡镇、景区管理中心、部门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协同)12月底前,配合做好省、市安委会对我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并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年底前,结合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完成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消安办)
二、强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六)周密编制行动实施方案。以县安委会名义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出台方案,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开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细化年度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等8个具体行动。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确保2024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八)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结合季节特征,组织开展春夏秋冬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九)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效。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推广一批经验做法。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等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建立并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协调联动。(责任单位:县安委办)推进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规范、提升排查整改质量。指导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各地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用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研究出台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强化校园、医院、燃气、居民自建房、体育馆、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举报的身边安全隐患,开展跨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守牢群众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公共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十)加强矿山安全风险防控。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省市实施办法,实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硬措施,推动落实淘汰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矿山工作。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事故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科经局、县公安局、县自规局分工负责)强化矿山地面“三堂一舍”达标合规建设和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全面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电气焊、电路过载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高风险问题,紧盯“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养老院、医院、重点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剧本娱乐等新兴业态,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连片村寨等老旧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火灾风险隐患。深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等。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消安委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二)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消防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对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覆盖培训。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动将商用燃气灶、可燃气体探测器纳入CCC认证管理,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防控。持续深化加油站、烟花爆竹领域经营安全整治。(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科经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开展油气长输管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十四)加强道路安全防范。继续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梯次组织开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等安全管理,严查“三超一疲劳”、大客车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农村电动三轮、四轮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持续打击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等行为,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强化新生产车辆检验检测管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防范。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公路水运、水利、电力以及其他专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体育馆等大跨度建筑质量安全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施分类整治。推动将安全帽等产品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青少年防溺水工作。5至10月份,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规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应急局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开展工贸企业情况调查摸底,紧盯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高风险领域,有限空间、筒仓清库等高风险作业,强化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过山车事故隐患和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能力等专项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加强民爆行业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科经局分工负责)持续推动变型拖拉机治理,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升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强化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严防校园拥挤踩踏。(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四、强化依法治安能力
(十八)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新修订的《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十九)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依托系统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执法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持续深入开展精准执法,从严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推动解决执法“宽松软虚”问题。持续强化执法培训,通过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执法能力提升活动,提升执法实战能力,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推动全面落实执法技术检查员制度,助力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县级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部门每季度至少公开发布1个典型执法案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应急部总体部署,加快实施石台县(原国家级贫困县)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增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应急局)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各项责任,突出做好举报办理“后半篇”文章,加大举报数据分析应用,强化对举报风险隐患突出地区行业的督查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持续开展督导和专家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协会、行业专家、退休技安人员等作用,建强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安全培训、评价机构监管。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提高安全评价服务质量,推动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严守安全底线、法律红线和道德准线。开展“正向激励”树典型,“负面清单”严监管活动,推进安全评价机构积极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二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持续加大矿山、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壮大安全应急产业,加大安全应急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关闭等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攻关力度。推进智能化标杆矿山建设。(责任单位:县科技经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依托市级一期平台基础,建设监测预警分中心,覆盖燃气(含燃气终端)、桥梁、供水、排水防涝、消防等重点领域。(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编制应急救援力量和救援装备“一张图”,制定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推进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规范化。持续加强非煤矿山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托交通、水利、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应急指挥体系。建立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五)推进长三角区域应急协作。积极参与第二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推动建立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调动机制、区域内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加强区域应急保障共享互助(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二十六)夯实应急基层基础。推动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促进乡镇(街道)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推动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实体化运行,纳入乡镇“双抓”考核。推动村(社区)设立应急服务站(点),建设“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非煤矿山、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强化已建系统实战化应用。(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七)持续推进工程治理。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农村道路“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路侧护栏)及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二十八)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建立常态化应急科普机制,建设“应急科普资源库”,用好“案例教育法”,发挥应急广播作用,开展预警发布、信息传递和知识普及。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夯实全员岗位责任,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技能。培育公众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传,组织开展主题采访活动,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探索应急广播机制进企业,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推动在县电视台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事故预防功能,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县文旅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团县委分工负责)
县安委会负责同志2024年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
任务 |
县安委会牵头领导 |
牵头责任 单位 |
协同责任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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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
张勇 |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应急局 |
县安委会 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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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督导、考核巡查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张勇 |
县委组织部 县发展改革委 县应急局 |
县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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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动员部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乡镇、景区管理中心、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提升落实质量。 |
张勇 |
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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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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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发展改革、财政、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消防救援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
曹文华 |
县发展改革委 县财政局 县应急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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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 |
曹文华 |
县应急局 |
县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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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结合两会和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和指挥调度。 |
曹文华 |
县应急局 |
县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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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定期调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相关任务落实。 |
曹文华 |
县应急局 |
县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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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农业农村、林业、水利、自然资源、规划、市场监督管理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
裴钧 |
县农业农村局 县林业局 县水利局 县自规局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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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指导督促水利、农机、特种设备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平安农机创建。 |
裴钧 |
县农业农村局 县水利局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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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民政、教育体育、供销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
程国旗 |
县民政局 县教体局 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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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指导督促民政、教育等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
程国旗 |
县民政局 县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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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
葛致宏 |
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 县法院 县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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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指导督促道路交通等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
葛致宏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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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商务、供电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
周泽华 |
县科经局 县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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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指导督促工贸、非煤矿山、商贸等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
周泽华 |
县科经局 县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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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
孙华婧 |
县文旅局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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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等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
孙华婧 |
县文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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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 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 |
孙华婧 |
县委宣传部 县文旅局 县人社局 县应急局 |
县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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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城市管理执法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
张李贵 |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卫健委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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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指导督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城市管理执法等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
张李贵 |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卫健委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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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深化城乡自建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 |
张李贵 |
县住建局 |
县公安局 县应急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市场监管局 |
主办单位: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石台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石台县曙光路8号政府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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