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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示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61P/202211-00114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石台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石台县民政局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2022年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1-25
废止日期:
石台县民政局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2022年版)
发布时间:2022-11-25 15:51
来源:石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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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民政局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2022年版)
权力事项名称
实施层级
权限划分
实
施
依
据
是否属依申请事项(指导目录中有就填,没有就空着)
备注
县级主管部门
序号
权力类型
大项
子项
民政局
1
行政强制
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市、县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社会团体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社会团体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
民政局
2
行政强制
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市、县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被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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