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县和市局部署要求,制定《石台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1日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
一、总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突出“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积极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力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织密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坚定扛牢行业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四)坚持大局意识、全局思维和系统观念,注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强化协同联动、密切协作。局安委办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督导督促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主管科室负责本业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谋划部署、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等工作;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农村道路发展服务中心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承担本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责任,具体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规范等落实,对管理服务对象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指导服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承担县级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各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其他有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支持政策,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五)本责任清单已明确的事项,如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责任清单未明确的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执行;部门职责发生变动的,按相关变动对应调整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市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推动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公路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3.研究制定全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年度重点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4.研究讨论全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出重大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和协调督促重要事项落实。
5.召开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会议,组织开展督导、约谈和全县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
6.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7.履行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赋予的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环境治理等议事协调机构方面的工作职责。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专项工作组职责
(一)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主任,日常工作由局安全管理股牵头,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协调推动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局安委会部署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研究提出行业安全生产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的建议,研究起草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综合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按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组织实施。
3.定期分析全县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判重点时段和紧急状态安全形势,提出工作对策建议。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提出调研成果转化的意见建议,总结、交流和推广行业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5.实施安全生产迎检迎考、考核督导、检查调度、工作约谈等工作,跟进督办、复核上级督察检查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的检查、约谈、挂牌督办问题整改等工作。
6.承办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和县安委办交办的检查、督导、考核等有关工作任务。
7.承办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活动。
8.完成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村道路安全生产工作组
农村道路安全生产工作组由局分管农村道路运营的领导担任组长,日常工作由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牵头,主要负责全县公路路网运行、养护等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三)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组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组由分管道路综合运输的领导担任组长,日常工作由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牵头,主要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城市客运等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四)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
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由分管公路工程建设的领导担任组长,日常工作由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牵头,主要负责全县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四、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局运管股
1.指导全县公路行业综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和有关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协调有关业务股室、各二级机构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行业综合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
2.指导全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推动建立健全全县公路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导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按规定接收办理和向上报告公路行业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按响应级别或规定要求组织协调指导有关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定期分析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
4.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剖析工作。
5.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有关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6.承担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完成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1.指导全县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城市客运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2.指导全县道路运输行政审批、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
3.指导全县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等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以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
4.指导客运站等交通场站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网络货运、网约出租车等道路运输新业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同指导参与道路运输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承担全县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城市客运等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政策制度、目标任务、部署要求、标准规范等工作落实的督促指导。
6.承担全县道路运输领域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指导督促工作;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7.承担营运性客货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车辆技术和从业资格管理等工作指导;督促指导全县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指导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或指导全县道路运输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应急保障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参与或指导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参与道路运输领域相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9.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承担有关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剖析和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的核查工作;承担道路运输事故信息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
10.完成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1.指导全县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公路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3.承担全县公路重点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指导督促工作;具体实施全县公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指导公路建设工程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指导监督县级权限范围内的公路工程同步开展安全设施的设计和验收。
5.指导全县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6.协同指导参与公路工程建设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7.监督指导全县公路行业行政执法中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承担县级权限内的公路行业行政执法中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公路行业打非治违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打非治违工作;指导公路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监督检查工作。
8.指导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涉路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级权限范围内大件运输、涉路施工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承担路网运行监测、管理,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9.督促指导公路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0.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指导开展行业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公布公路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
11.完成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
1.指导监督全县公路运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公路运营安全监督管理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2.指导公路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组织协调农村公路抢修保通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
3.指导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4.指导全县路网运行监测工作;协同指导参与公路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承担全县公路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政策制度、目标任务、部署要求、标准规范等工作落实的督促指导。
6.承担全县公路养护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公路基础设施运行、养护施工安全管理,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养护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养护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7.承担全县农村公路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指导督促工作;承担全县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危旧桥梁改造、灾害防治、水毁抢修及标志标线管理服务工作。
8.承担或指导全县公路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全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农村公路运行和路况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公路运营领域相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9.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承担有关公路运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剖析和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的核查工作;承担公路养护施工事故信息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
10.完成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局办公室
1.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有关文电和领导批示的批转和督办,重大会议活动组织保障,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政务保障。
2.指导行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舆情处置和应对等工作。
3.统筹负责局机关值班值守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二级机构值班值守工作。
4.负责局机关内部安全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各二级机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5.完成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局法制股
1.负责涉及行业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牵头协调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答辩应诉工作。
2.承担县级权限范围内涉及行业安全生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同指导行业涉及安全生产重大执法案件办理。
3.完成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局规划建设股
1.负责将全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重点内容统筹纳入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2.完成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局财务股
1.完善行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能力建设的支持。
2.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安全生产经费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九)局交通战备股
1.协调驻石有关部队根据需要参与交通运输应急救援行动。
2.完成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局党总支
1.负责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理论学习内容。
2.对党组织与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实施党内监督。
3.按照职责权限,对因失职、渎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党员干部追责问责。
4.完成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在业务范围内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和市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积极支持服务保障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落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决策部署,参与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等。
3.参与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以及应急管理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配合行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
4.完成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