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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39704588XL/202402-0009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2024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4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9 10:21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基层所、食品局:

现将《2024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2024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深做实,进一步提升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安全,根据池州市食安办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市食安办 市教育厅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在寒假期间做好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质量安全排查的通知》《石台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印发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杜绝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舆情,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二、检查对象:

(一)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

(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是否落实,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食品经营许可证持有及许可范围、“互联网+明厨亮灶”落实情况、是否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聚焦学校食堂原料采购贮存、食品加工制作、人员管理、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是否严格落实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防鼠八项措施等工作;寒假期间是否按要求建立问题整改任务台账(要求“一校一账);学校是否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度、是否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是否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等,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大宗食品质量安全排查

1.采购管理:是否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2.供货商资质:供货商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且信誉良好;

3.供应商管理:是否建立大宗食品供应商评价和退出机制;

4.进货查验:是否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

5.源头管控: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6.贮存要求:贮存场所温湿度、通风设备、防鼠(虫)措施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大宗食品,防止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大宗食品流入餐桌;

7.信息公示: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大宗食品进货来源信息;

8.制度落实:是否严格落实大宗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制度,是否对食堂从业人员开展大宗食品相关知识的培训考核,并将其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重要内容。

(三)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持有及许可范围、食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食品加工制作是否规范、食品标签及外观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检查阶段(即日起至3月5日)。

各基层所要突出重点,对辖区内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并形成整改问题清单,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食品局要强化部门协作,联合教体、卫健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自查零问题、监督检查零问题的学校开展重点检查。

(二)问题整改阶段(3月6日至3月16日)。

各基层所要对前期排查中发现的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落实。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严格要求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专项行动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二)及时报送信息和收集资料。各基层所请于3月6日前将检查记录、检查问题清单(见附件)、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包括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及统计表(见附件)报食品局。各部门要强化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期间食品局、各基层所报送不少于1条工作信息(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至局宣传办。

食品局负责整个专项整治行动材料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三)坚持闭环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各部门要加大检查、检查指导、问题通报力度,坚持“问题未解决不放过,安全隐患未排除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的,要运用“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等方式加大问题整改力度。

联系人:吴 健  联系电话:15705660266

 

附件:1.2024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2.2024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


附件1:

2024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日期:

项目

数量

出动执法监督检查人员(人次)

 

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家次)

 

检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家次)

 

检查校外供餐单位(家次)

 

检查学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家次)

 

包保干部督导学校食堂(家次)

 

包保干部督导校外供餐单位(家次)

 

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个)

 

已完成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个)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吊销许可证(家)

 

取缔无证经营学校食堂(家)

 

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家)

 

约谈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负责人(家)

 

退出或更换的承包经营企业(家)

 

行政处罚立案(起)

 

罚没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生产经营食品(公斤)

 

项目

数量

移交公安机关案件(件)

 

投入学校食堂升级改造资金(万元)

 

升级改造食堂(家)

 

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场次)

 

培训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人次)

 

培训保包干部(人次)

 

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培训从业人员(人次)

 

对包保干部知识考核(人次)

 

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知识考核(人次)

 

对从业人员知识考核(人次)

 

 

 


附件2:

2024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

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日期

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

1

 

 

 

 

2

 

 

 

 

 

 

 

 

 

 

 

 

 

 

 

 

 

 

 

 

 

 

 

 

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