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39704588XL/202404-00138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关于印发《石台县2024年“食安守护”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4-12 |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基层所、直属单位、机关科室:
现将《石台县2024年“食安守护”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贯彻落实。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石台县2024年“食安守护”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食品安全问题,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守护好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市2024年“食安守护”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池市监办函〔2024〕155号)精神,自2024年4月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4年“食安守护”攻坚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文件精神,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将压实主体责任、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格执法办案、建立长效机制贯穿始终,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以提升保安全,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是各负其责,条线主抓。各基层所负责本辖区“食安守护”攻坚行动组织实施,食品局负责牵头抓总、组织并指导推动本条线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二是问题导向,闭环管理。以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整改问题、防止问题反弹为核心,聚焦重点和风险点,开展排查整治,做到问题清单化、处置闭环化、成效明显化。三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对发现的问题严格监管执法的同时,注重分析风险隐患存在的症结,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夯实监管基础,提升监管效能。四是强化监督,跟踪问效。建立健全行纪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政治监督,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着力强化跟踪问效,促进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聚焦的重点问题
(一)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聚焦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不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生产环境、生产布局、生产过程控制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存在虚假标注标识,肉类产品、蜂蜜、食用植物油等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食品销售者进货查验把关不严、索证索票不全或缺失,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销售假冒伪劣、过期、“三无”食品,农贸市场内散装白酒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批发企业、连锁销售企业追溯体系不完善,大型商场超市散装食品、临近保质期食品、冷冻冷藏食品销售过程管控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基层所、食品局、综合执法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餐饮服务环节。聚焦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未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未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连锁、入网餐饮等餐饮服务经营者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采购原材料把控不严,使用禁用、限用食材加工餐食,用餐、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差、防鼠措施不全、加工操作过程不规范以及个别企业投诉举报集中等问题。(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各基层所、食品局、综合执法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特殊食品环节。聚焦连续抽检不合格,未按照注册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和原料等要求组织生产,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特殊食品混放销售、婴配乳粉标识标签不规范和违规分装销售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基层所、食品局、综合执法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主体责任落实方面。聚焦企业食品安全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总监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欠缺、责任意识不强、配备不足,未能结合实际有效梳理食品安全风险点,“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件事不实、不细,“三本帐”不真、不全,与原有质量管控体系未能做到“深度嵌合”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基层所、食品局、综合执法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监管责任落实方面。聚焦监督检查不认真、不细致、不到位,对风险隐患查不出、查不准、查不全,不能及时了解掌握行业“潜规则”问题,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点上整改不到位、面上举一反三不到位,行政处罚后开展“回头看”检查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基层所、食品局、综合执法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主要任务
(一)狠抓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完善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制度机制,及时建立或调整包保关系,推动包保工作延伸至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确保所有在产在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全覆盖。适时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加强包保干部培训,推动包保干部按规定开展包保督导,提高包保干部督导发现问题能力,提升问题发现率,确保问题整改率达100%。强化包保督导与监管执法的衔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分类处置,实现工作闭环。(责任单位:食品局、各基层所)
(二)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分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梳理本单位风险点,建立风险隐患清单;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指导企业结合日常管理实际,认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要求,真实记录“三本账”,依法规范生产经营。督促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按要求组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监督抽考,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食品局、各基层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狠抓监管责任落实。坚持履责必须到位,认真落实检查过程可追溯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督“三查”机制,常态化开展督查暗访,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坚持有线索必须深挖,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不符合监督检查要点表重点项目,影响食品安全的,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对投诉举报、部门通报、舆情反映的问题线索,要顺藤摸瓜,循线彻查。坚持有问题必须整改,对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必须严肃核查处置,督促整改到位。坚持处罚完必须“回头看”,核查企业是否真整改、问题是否真解决。(责任单位:各基层所、食品局、综合执法中队、消保委秘书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狠抓风险隐患排查。围绕攻坚行动明确的重点问题,在全覆盖排查整治基础上,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和信用状况,强化监督检查。对通过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等发现问题线索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飞行检查;对特殊食品、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食品经营企业等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实施体系检查;对新开办生产经营者及时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审批环节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成;对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注重了解掌握共性问题和行业潜规则。(责任单位:食品局、各基层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狠抓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为重点,深挖违法犯罪源头线索,对肉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链条专项整治,坚决斩断非法加工、销售网络等黑色利益链。开展农村地区食品销售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着力整治农村食品经营店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食品安全标准储存食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突出问题。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围绕防鼠(虫)、食堂环境卫生、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大宗食品质量管控以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秩序整治提升行动,着力解决经营环节资质不合格、进货查验不严格、专区专柜不规范和混放销售等问题。(责任单位:食品局,餐饮监管科、综合执法中队、各基层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狠抓抽检监测。强化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对群众关注的问题开展专项抽检,对高风险产品和企业实施重点抽检,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抽检,对不合格产品企业开展跟踪抽检,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隐患。聚焦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生鲜电商、直播带货、网红餐厅、餐饮外卖等重点环节,提高网络环节抽检比重。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各级探索延伸性抽检监测,主动征集风险线索,开展风险会商交流,及时研判处置风险,提升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深化“监检结合”,严格落实核查处置“五个到位”,有针对性加强监管。(责任单位:食品局、各基层所)
(七)狠抓执法办案。强化对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的处理,对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或危害后果轻微的行为,依法免罚轻罚;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或持续违法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企业故意实施的违法行为、违法性质恶劣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惩重处并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强化案件督查和挂牌督办,向社会公开发布食品违法案件典型案例。(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队,各基层所)
(八)狠抓监管能力提升。举办市场监管业务能力培训班,动态调整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通过以老带新、以查代训等方式提高基层监管人员能力素质。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监管人员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推进智慧食品安全监管项目建设,在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关键点可视化监管,按行政事权划分实行网上巡查。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努力把行风建设成果转化为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行动,做到以行风促业务,以业务显行风。(责任单位:食品局、各基层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狠抓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地实际深入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及时组织开展“食安安徽”品牌申报与认证评价。常态化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规范提升工作。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组织开展“食安名坊”培育行动。深入推进小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责任单位:食品局、各基层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狠抓社会共治。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升公众科学理性消费意识。强化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积极治理食品安全谣言,及时稳妥回应社会关切,科学防范食品安全舆情风险。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快速处置消费者诉求。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网站实时在线、在企业公共场所设立电子屏、举办企业开放日活动,向公众展示生产经营环境和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健全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探索在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域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站。加强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保健食品“守护银发健康”科普宣传社区行活动,强化社会监督。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责任单位:各基层所、食品局、综合执法中队、消保委秘书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步骤
攻坚行动自2024年4月至10月,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动员(4月上旬)
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及时将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市场监管所、传达到每一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调查研究,摸清辖区内食品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和重点问题隐患,提高攻坚行动的针对性。通过各种形式,发动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参与“食安守护”攻坚行动。
(二)整治规范(4月中旬至9月底)
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发放明白纸、一封信或结合现场检查+培训等形式,开展送法上门,强化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二是开展自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对照攻坚行动聚焦的重点和风险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企业自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不断提高自我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能力,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三是监督检查按照攻坚行动明确的主要任务和各条线部署安排,集中力量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实现辖区内企业检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
(三)总结提升(10月)
各部门要结合方案要求,对攻坚行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巩固提升,对攻坚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攻坚行动工作情况和日常监管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果和好的经验、查处的典型案例等,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攻坚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全面整改存在问题的实际举措,要切实认清开展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攻坚行动作为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常议。县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的“食安守护”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
(二)严格监管,确保工作实效。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局制定的《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十条措施》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执法办案、举报投诉、舆情监测、风险研判等手段,实施全覆盖、地毯式大排查,对风险隐患逐个解决要坚决防止检查不深入、走过场、检查发现不了问题、对问题视而不见等无效监管问题。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企业实施跟踪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坚决防止风险问题反复出现、反复整改。建立“三书一函”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运用“三书一函”及时通报,发挥提醒敦促、整改、约谈、挂牌督办等制度机制作用。对省、市局通报问题及时组织处置,根据提出的重点问题,全面摸排风险隐患,并按要求时限填写反馈单(附件2),将处置情况报送市局相关科室。
(三)认真总结,完善制度机制。各基层所、各部门将攻坚行动情况总结于9月25日前报送食品局汇总。各基层每月20日前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食品局汇总,同时根据市局各条线要求及时报送至市局对口组。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及时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日常监管、执法办案、风险会商、“监检结合”以及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四)宣传引导,强化社会共治。各基层所、各部门在攻坚行动中取得的明显进展、工作成效、经验做法等情况,及时形成工作信息(附件4)向宣传引导组、综合组报送,每月至少报送一条信息,信息报送情况由综合组定期统计通报。有亮点创新或可复制推广的可及时报送。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攻坚行动进展和成效,树立正面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攻坚行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客观评价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学素养,提振消费信心。加强工作材料管理,从严控制问题线索和隐患信息知悉范围,把握宣传报道“时度效”,防止舆情炒作。
附件:1.县局“食安守护”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反馈单(参考模板)
3.2024年“食安守护”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4.2024年“食安守护”攻坚行动工作信息报送表
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印发 |
附件1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食安守护”攻坚行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殷宝宁
副组长:陈时友、何海
成 员:陈忠旺、吴益武、张 磊、周 健、徐小铨、王业前、杨 武、王安平、程熙、蒋桃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品局)及综合组、执法指导组、宣传引导组
(一)综合组
主要任务:负责专项工作协调联络、筹备会议、起草重要文件、编发工作简报等;汇总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环节攻坚行动工作的推动情况,汇总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环节相关监督检查数据,组织开展对各基层所明查暗访,对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环节监督检查、整改推进、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所涉主体监管等工作情况进行指导调度和通报约谈;全面统筹全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攻坚行动工作,抓好任务推进、风险会商和承检机构管理,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督促各基层所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
组长:吴益武
组员:程慧芳、吴健、丁亚娟
(二)执法指导组
主要任务:负责统筹全县执法稽查工作,并指导督促各基层所抓好执法稽查有关工作,加大重点案件查办力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组长:周健
组员:陈招贵、沈雪婷
(三)宣传引导组
主要任务:负责指导督促各部门抓好舆论宣传有关工作,组织重点宣传活动,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强化舆情监测,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共同治理,营造良好舆论宣传氛围。
组长:张磊
组员:程慧芳、吴健、徐舒
附件2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反馈单
(参考模板)
单位:XX县(区)市场监管局(盖章)
市局 督促 事项 |
来函文号: 督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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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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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期限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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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办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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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话、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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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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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 |
未办结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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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2024年“食安守护”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表一 食品生产环节工作情况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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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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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检查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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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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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检查户次(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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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隐患排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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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排查风险隐患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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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处置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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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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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隐患研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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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风险隐患表现形式 |
原因分析 |
处置措施 |
涉及的主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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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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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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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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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食品流通环节工作情况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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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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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检查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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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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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检查户次(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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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隐患排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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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排查风险隐患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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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处置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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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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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隐患研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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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风险隐患表现形式 |
原因分析 |
处置措施 |
涉及的主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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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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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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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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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餐饮服务环节工作情况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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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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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检查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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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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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检查户次(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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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隐患排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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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排查风险隐患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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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处置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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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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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隐患研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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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风险隐患表现形式 |
原因分析 |
处置措施 |
涉及的主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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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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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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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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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特殊食品环节工作情况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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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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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检查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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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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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检查户次(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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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隐患排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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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排查风险隐患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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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处置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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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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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隐患研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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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风险隐患表现形式 |
原因分析 |
处置措施 |
涉及的主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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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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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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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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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食品抽检监测工作情况统计表
专项类型和抽检情况 |
“你点我检” |
重点抽检 |
跟踪抽检 |
飞行抽检 |
其它专项抽检 (需填写具体名称) |
合计 |
抽检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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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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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 执法办案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环节 立案数(件) |
生产环节 |
流通环节 |
餐饮环节 |
特食环节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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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案件 办结情况 |
行政处罚 案件数(件) |
罚没款 (万元) |
吊销许可证 数(张) |
移送公安 案件数(件) |
对责任人行业禁入(人) |
对责任人罚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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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一至表四由各基层所于每月20日前(若遇节假日,则向后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报送至食品局,表六由各基层所报综合执法中队汇总后报至食品局。食品局、综合执法中队及时进行汇总研判,同时根据市局对口组要求及时报送
2.累计检查户数等三个累计数据填写自4月1日以来的累计数量;检查覆盖率填写累计检查户数占现有户数的百分比;表中所涉百分比均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例如12.34%);风险隐患研判情况填写本月经过排查研判,需要重点关注的排名前三的风险隐患,可增加附页
附件4
2024年“食安守护”攻坚行动工作信息报送表
标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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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工作动态 £经验交流 £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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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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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手机号 |
|
内 容 |
(若相关工作内容被网络新闻报道,可附网址链接) |
主办单位: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石台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石台县曙光路8号政府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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