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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39704588XL/202401-0016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食品小作坊突出风险隐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食品小作坊突出风险隐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2 11:06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基层所、食品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现将《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小作坊突出风险隐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小作坊突出风险隐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全市食品小作坊突出风险隐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池市监办〔2023〕55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食品小作坊突出风险隐患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小作坊突出风险隐患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食品小作坊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食品小作坊食品加工生产经营环境,压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为准则,强化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控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工作重点

糕点、卤味熟食等即食食品生产环境卫生和过程控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DBS34/003)等规范要求;肉制品中亚硝酸盐、芝麻油中乙基麦芽酚、粉丝粉条中明矾和白酒中香精香料等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四、工作内容

(一)环境卫生方面:生产场所与污染源未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未有效分隔;地面积水,排污不畅;顶棚或墙面渗水、发霉、材料脱落;门窗闭合不严密,防鼠、防蝇、防虫设施不齐全等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生产人员不按规定洗手更衣;不严格执行原辅材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人流、物流交叉污染;设施设备、容器器具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贮存环境不清洁卫生,温湿度不符合要求等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方面: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使用未严格计量;食品添加剂未单独存放;亚硝酸盐未严格管理等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重点检查。各基层所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产品和重点风险隐患问题,在2024年春节前对辖区在产食品小作坊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查处,直至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开展全面整治。各基层所要结合日常监管,对辖区小作坊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全面整治辖区食品小作坊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问题。食品局结合2024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和年度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风险隐患整治计划,制定我县酒类专项整治方案,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三)开展规范提升。各基层所要紧密结合食品小作坊常态化规范提升工作、“一市一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党建引领”等工作载体,充分发挥食品生产帮扶特派员的作用,加大宣传培训和帮扶指导力度,切实提高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总结推广近年来食品小作坊监管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健全完善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定期自查等监管制度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小作坊风险隐患档案建设,不断提高食品小作坊监管水平

(五)及时报送信息和收集工作资料。

各基层所于2月2日前报送报送食品小作坊重点检查工作

统计表(见附件);2024 年 12 月 25 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监管局负责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等工作。

食品局联系人:程慧芳   联系电话:6026459

 

附件:食品小作坊重点检查工作统计表


附件



食品小作坊重点检查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人


 

检查户数

 

发现问题户数

 

完成整改户数

 

立案查处户数

 

吊销、注销登记证数

 

罚没款数

 

移交公安案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