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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516Q/202405-00012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横渡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关于横渡镇第五届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31
废止日期:
关于横渡镇第五届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31 11:37 来源:横渡镇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汪联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琏溪村卫生室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前期琏溪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办理,上级有关部门不允许医生坐诊。经报批,琏溪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于2024年1月底办理成功,后续横渡镇人民政府将同镇卫生院共同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督促村医按时到岗到位。

 

 

 

 

(单位印章)

      

牵头领导姓名:

经办人员姓名:                  

(一式三份:提建议代表、镇人大、镇政府办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