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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3585652412/202405-00032 组配分类: 医德医风建设
发布机构: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池州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汇总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31
废止日期:
池州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汇总表
发布时间:2024-05-31 16:18 来源: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填报单位:石台县卫健委
序号 被记分单位(个人) 不良执业行为情况 记分时间 记分分值 审批机关 备注
1 冯明珠 现场查见接种狂犬病疫苗未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中“一验证”制度。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 2024.5.23 2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 小河镇安元村卫生室 该村卫生室治疗室内查见过期“一次性使用静脉血样采集针。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2024.5.24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3 陈义强 2024年5月至今的门诊日志记录的就诊患者未开处方。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4.5.24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4 陈会祥 开具的处方医生未签名。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4.5.29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5 刘杰 2024年处方书写不规范。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4.5.29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6 小河镇莘田村卫生室 2024年8月至今的门诊日志记录的就诊患者未开处方。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4.5.29 6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7 小河镇东庄村卫生室 酒精浸泡医疗器械(镊子、组织剪等)未标明更换消毒液日期。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 2024.5.29 2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8 梁德智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给患者夏成进出具心电图诊断性报告。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 2024.5.31 2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9 肖开 3月10患者洪光德院前急救病历上未签字。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4.5.31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0 朱现娟 3月9日患者胡鑫院前急救病历上未签字。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4.5.31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1 韩季春 3月8日患者高政文院前急救病历上未签字。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4.5.31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2 杨金鹏 3月8日患者高政文院前急救病历上未签字。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4.5.31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3 项叶 3月9日患者胡鑫院前急救病历上未签字。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4.5.31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4 汪丽媛 3月10患者洪光德院前急救病历上未签字。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4.5.31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负责人:徐继文     分管负责人:彭旭东           填表人:吴晓华                  填报日期: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