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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095871/202405-00073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三个坚持”科学治理“散乱污”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29
废止日期: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三个坚持”科学治理“散乱污”
发布时间:2024-05-29 08:58 来源: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做好石台县生态环境领域排查整治工作,根据《“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县8个乡镇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坚持依法依规注重统筹推进。2018年以来,石台县持续深入开展多轮次“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专项整治,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20家,其中取缔关闭类78家,整顿规范类42家。截2023年底109“散乱污”企业已全部整治到位。对2024年排查新增的11“散乱污”企业,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9家符合规划的企业依法限期整顿规范,2家整治无望的,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实行“两断三清”。

坚持边查边改,精准帮扶施策。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建立清单台账,排查一项、入账一项,按照分类整治工作要求,坚持边排查企业问题边督促企业整改,同时积极与企业对接研究整治措施,科学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治对策、整治内容和完成时限,确保底数清、问题明,督促企业在限定时间内抓紧进行整改、完善相关手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坚持对标销号,巩固治理成效。针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问题,建立完善“属地主体、部门联动、高标整改、定期督查”的工作机制,由石台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联合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属地政府落实管理责任,对标对表按期进行逐一整改销号,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巩固专项行动治理成效,形成“散乱污”排查整治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散乱污”企业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