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代表提议下乡组织摩托车证考试建议意见的答复
舒宝珍、胡敦胜等代表:
您在“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中提议下乡组织开展摩托车考证服务,该建议、意见由我局办理,现就建议、意见的内容答复如下:
2019年至2021年,我局交管大队组织了摩托车下乡考试业务,每个乡镇都开展过二至三场考试,受益群众达3000余人。2021年2月,安徽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统一规范全省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内容和评判标准的通知》,该通知要求,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摩托车驾驶人理论考试(通称“科目一”、“科目四”)应当采用计算机考试系统进行,2021年底前摩托车场地驾驶技能考试(通称“科目二”)要落实推行计算机评判,确保考试评判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考场要严格执行待考区封闭,设置候考区域和报到闸机,实现人脸识别等功能。为此,我县积极开展摩托车考试场地建设,自2022年3月份我县开始摩托车驾证实行了电子化考试。据了解,目前全省均未开展摩托车下乡考试情形,我县目前下乡考试无法满足上级公安部门要求的必须具备的条件。
感谢各位代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对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上反映,力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石台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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