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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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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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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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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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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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提标:独女户在国家标准上提高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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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扩面:独女户提前到55周岁享受730元/人/年;市级提标:对国家奖扶对象每人每年提标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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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扩面:双女户提前到55周岁享受360元/人/年;县提标:对市扩面对象每人每年提标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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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0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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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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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8月31日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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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6-602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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