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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65E/202406-00010 组配分类: 分配标准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名称: 2024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6-05
废止日期:
2024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24-06-05 11:13 来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

960元/人/年

省提标:独女户在国家标准上提高240元

市扩面:独女户提前到55周岁享受730元/人/年;市级提标:对国家奖扶对象每人每年提标10元。

县扩面:双女户提前到55周岁享受360元/人/年;县提标:对市扩面对象每人每年提标240元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0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8月31日前发放

0566-602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