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石台县旅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紧盯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营造文明、规范、理性、健康的旅游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景区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了《石台县旅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县政府要求,2024年5月8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相关部门会商草拟初稿;5月15日,通过政务平台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5月20日分管副县长召集各景区管理中心、县直有关单位开展征求意见座谈会;5月22日,提请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县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5月29日,经县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4年6月3正式发文。
三、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营造健康、公正、透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总体要求,二、部门职责,三、工作举措,四、工作步骤。
(一)总体要求。以旅行社、宾馆酒店、餐饮企业、景区、农家乐等涉旅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为重点,以规范价格、广告宣传、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诚信服务、公共卫生、规范售卖等经营服务行为为目标,彻底整治全县旅游市场经营、管理乱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打造诚信旅游环境,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职责。本次整治主要围绕5个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明确了各乡镇、各景区管理中心以及县直有关单位的职责。要突出抓源头管控,全过程全方位深入细致排查各类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一体化推进问题发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工作举措。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日常联络和统筹协调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参照总体方案,结合单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本单位可操作可执行的工作方案,形成“1+5”集中整治方案体系。
3.加大整治力度。在旅游重要时间节点前组织开展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集中整治,其余时段由各牵头单位自行开展涉及本领域的整治。
4.建立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步骤。
1.广泛宣传阶段(5月下旬至6月初)。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深入宣传集中整治的意义、内容及方式、方法,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联动整治阶段(6月上旬至10月中旬)。根据整治重点,结合部门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群策群力、合力攻坚。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小组分行业交办问题清单,督促指导属地和牵头单位按照时限和目标要求有序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巩固提升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固化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同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漏洞和短板,不断优化整治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章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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