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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452/202406-0001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石台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高中考期间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地面防范管控的通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6-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高中考期间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地面防范管控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6-06 08:52 来源:石台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高中考期间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地面防范管控的通告

为维护考试期间考点及周边区域安全,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自2024年6月7日6时起至2024年6月9日20时以及2024年6月14日6时至2024年6月16日20时期间,在以本县高中考考点石台中学为中心点的半径500米上空区域,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进行飞行管控。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石台县公安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