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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567528906E/202403-00038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面向全县企业征集2024年度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06
废止日期:
关于面向全县企业征集2024年度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 16:16 来源:本部门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劳动保障所:

为加快推进就业促进民生实事,帮助未就业青年尽快参加见习锻炼。根据省《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现面向全县企业征集2024年度就业见习岗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就业见习单位条件

(一)在我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企业;(二)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有接收青年就业见习的意愿和能力;

(三)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且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青年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实践能力;

(四)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在青年见习期间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按时足额发放就业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

二、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三、见习期限

3-12 个月。

四、岗位征集

(一)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须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五、补贴政策

就业见习单位必须按月打卡支付就业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且不得低于2000元/人/月,必须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财政按以下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单位补贴:

1.按1400元/人/月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

2.按100元/人给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一次性);3.按200元/人给予就业见习指导费(一次性)

请各乡镇劳动保障所要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企业面对面宣传就业见习政策,指导企业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县就业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66-2595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