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坤委员:
您提出的《做大做强硒泉产业的提案》第81号提案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县硒泉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您的建议为我县推进硒泉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想法及思路,现就提案办理中关于硒泉产业发展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配套产业建设力度方面
一是成功引进安徽天下四方塑业年产1万吨注塑瓶胚、5亿只注塑瓶盖项目,目前项目(一期)已投入生产,截止5月底已有东隆、大岭峡谷等6家硒泉企业与四方塑业签订了瓶胚订购合同;二是百世物流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与石台县签订百世云仓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并于2024年1月10日签订投资协议,于6月6日开业,开展代发、云配等物流业务,已开通张家港、南通、宿州等地物流业务,这将极大地降低我县硒泉和硒品的运输成本。三是四达印刷厂正在进行厂房扩建及技术升级,改造后的企业不仅能承担一般印刷业务,同时还能承接硒泉生产企业的彩印业务,完善硒泉生产产业链。
二、关于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方面
一是2023年以来,招引了三正硒水文化园、年产20万吨山泉水及果汁饮品亿元项目。目前,该项目厂房建设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预计8月底能投入度生产;二是正在与格美集团、上海光明国际集团、百联集团、元气森林功能饮料公司等洽谈一批合作项目,同时积极引导此类头部企业整合收购我县中小硒泉产业,壮大我县硒泉企业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三是引进百世云仓项目,拓展我县硒泉产业链。
三、关于加大公共品牌建设力度
一是加快筹建安徽省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检测中心自2021年12月31日获得批筹后,各项工作都根据筹建任务书要求稳步推进,已完成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修订换版,实验室功能区及通风系统的改造,仪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培训,技术人员的培训及专业人才的引进,扩项检测参数CMA认证等工作。目前已达到中心验收要求具备的检验检测能力。二是加大对硒泉企业检查力度,2023年以来,结合食品风险分级结果,对低、中等、较高、高风险硒泉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2次、3次、4次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围绕违规使用“石台硒泉”团体标准、“石台硒泉”区域公用品牌以及夸大或不实虚假宣传等重点,对全县12家水企开展专项整治,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9条,下达行政警告处罚决定书2份,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类不当竞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石台硒泉市场秩序。2024年4月中旬,组织开展“石台硒泉”公共品牌使用情况回头看,通过检查发现,所有在生产硒泉企业均已使用“石台硒泉”公共品牌,并在显著位置标注。2024年1月份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利局深入企业开展检查指导3次,规范水企市场运营。县市场监管局指导企业注册自主品牌商标43件,提高企业品牌意识。
四、关于加大石台硒泉公用品牌塑造方面
一是加大对外推介。2023年12月份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北京功能食品暨富硒农产品博览会,成功举办2023年江苏美好生活节暨石台硒品年货节推介会,以及“硒引长三角、氧航沪苏浙”对接长三角创新协作发展大会。2024年以来组织硒泉企业参加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第21届安徽石台茶文化节等活动,并相继在南京、合肥、淮南举办“硒品出山 引客来石”2024安徽“石台硒泉”暨文旅推介月活动,据统计,三场硒泉推介活动线下观众达到20万人次,新媒体总曝光量292.6万人次,直播总浏览量19.5万人次,微信朋友圈广告发布35万次,活动中共吸引39家企业现场签约,签约金额1.741亿元,进一步扩大了石台硒泉的知名度。合肥、南京、上海等3市的石台硒品馆已建成运营,目前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50万元、310万元、110万元,杭州市石台硒品馆正在筹建中。
二是部分硒泉企业在长三角城市建立专卖店或硒泉体验点。硒泰建立了50多个,檀泉在全国建立了28个,润丰水业、繄硒山泉等聘请了专业的销售团队,加大企业宣传销售力度,扩大企业影响力。
三是县政府出台了石台硒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发布了专用标志标识,建立石台硒品品牌标志使用许可、品牌包装使用许可和宣传广告使用许可等准入制度。实行了富硒产品抽样检测全覆盖;建立品牌质量追溯体系,提升品牌可信度;对硒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市场实行全过程监管。采取签订许可使用合同、统一宣传标识、不定期监督检查等方式,对“石台硒品”区域公用品牌许可使用进行全过程规范,保护“石台硒品”区域公用品牌专用权。
石台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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