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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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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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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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体和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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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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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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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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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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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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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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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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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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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农(渔政)简罚〔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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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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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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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10时50分左右,当事人在石台县横渡镇施村组大桥下游20米左右处上进行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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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200元;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及第三十七第二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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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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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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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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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农(渔政)简罚〔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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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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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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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10时50分左右,当事人在石台县横渡镇施村组大桥下游20米左右处上进行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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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200元;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及第三十七第二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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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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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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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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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农(渔政)简罚〔202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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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某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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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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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4日10时左右,当事人在石台县横渡镇栗树培东北285米处水域进行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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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200元;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及第三十七第二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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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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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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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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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农(渔政)简罚〔202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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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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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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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4日10时左右,当事人在石台县横渡镇栗树培东北285米处水域进行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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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200元;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及第三十七第二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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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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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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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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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农(渔政)简罚〔202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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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某某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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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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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5日14时15分左右,当事人在石台县横渡镇香口村大桥正下方水域进行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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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200元;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及第三十七第二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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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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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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