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752961680F/202406-00033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关于印发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石农工办〔2024〕23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发布日期: | 2024-06-1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直函〔2024〕404号)《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池州市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农〔2024〕3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集中整治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实践,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抓手。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将集中整治工作与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深刻体悟做好集中整治的使命之重和责任之重,主动担当作为,勇于直面问题,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明确整治重点。集中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均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直函〔2024〕404号)贯彻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按照《石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石农工办〔2024〕19号)贯彻执行。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另行通知。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抓好自查自纠,确保排查不走过场、整治不搞形式。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个分析原因、精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合账,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账销号。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查摆问题产生根源,有针对性地补上制度漏洞,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反映投诉电话:0566-6024948 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0566-6022944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附件:
1.惠农补贴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农村人居环境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3.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4.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任务分工清单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
惠农补贴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2021年以来发放的稻谷目标价格补贴。
二、重点任务
聚焦审计监督、群众反映、绩效评价、督查暗访、考核评估等发现的惠农补贴领域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整治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发掘问题线索,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整治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政策落实方面。是否按照省级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工作机制、时间节点、职责分工等。是否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对农户种植面积进行登记核实;村组登记、农户签字确认、村组公示,乡镇审核,以及县级核定、发放、县级公示等等,程序是否规范、签字是否真实、公示是否到位。
(二)资金管理方面。是否存在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存在应享未享、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利用补贴资金私设“小金库”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等问题。
(三)“一卡通”管理方面。补贴资金是否及时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是否存在应通过“一卡通”发放而不采用“一卡通”发放的问题;卡折发放、变更、激活是否严格按规定办理,代理银行是否存在违规开卡、违规收费等问题;是否存在“一人多卡”等现象;是否存在私自开设、保管甚至扣押群众卡折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2024年5月底至2024年10月底,利用5个月时间集中开展整治,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7日前)。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7日-7月31日)。对照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一卡通”管理三个方面集中整治重点,结合2021年以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绩效评价、督查暗访、考评评估等反馈问题,各乡镇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责任、措施、时限“四项清单”,按序时进度认真抓好整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按规定及时处置并逐一建立台账。各乡镇于9月底前汇总报送自查自纠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处置情况。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县级对各乡镇开展督导检查和实地评估,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违法重要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严肃追责。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坚持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完善提升要求,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措施,形成常态长效的管理制度。
四、有关要求
请各乡镇分别于6月20日、7月20日、8月20日和9月20日前汇总报送惠农补贴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见附件),10 月20日前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何胜海;电话:6022051
惠农补贴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清单
填表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乡镇 |
问题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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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及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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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问题类别参考省厅整治方案中列出的相关问题,如应享未享、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利用补贴资金私设“小金库”、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等。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附件2
农村人居环境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2021年以来财政支持的农村改厕和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要向前追溯、一查到底。
二、重点任务
聚焦审计、财政绩效评价、上级督查等发现的建设管理、招标采购、后续管护、资金使用等方面问题,通过集中整治,精准监督,发现起底一批问题线索,整改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规范建立一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长效机制。重点整治以下3个方面10项具体问题:
(一)聚焦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整改工作组织情况。是否按照改厕等问题排查整改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销号,推进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2.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发现的各种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等问题;对存在时间紧、历史原因复杂、整改难度大的问题,是否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问题解决;是否仍然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改厕不好用、不能用等问题;是否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
(二)聚焦项目全程管理情况
3.项目安排环节。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违规安排项目问题;是否存在用项目资金送人情、搞关系等现象;是否存在盲目决策,导致项目不符合实际、频繁调整、无法实施等问题。
4.招标采购环节。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省级有关招标采购规定和《安徽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安徽省“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相关要求开展招标采购。
5.项目实施环节。是否严格按照农村改厕和省级中心村建设方案管理;是否存在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问题;是否存在监理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监理资料不齐全,以及失职渎职的问题。
6.项目验收环节。是否存在虚假验收,报验实际未验问题;是否存在验收不认真、走过场,通过验收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不一致等问题;是否存在项目长期不验收,造成项目尾款滞留问题。
7.建设效果方面。是否存在脱离改厕和省级中心村要求,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新形象工程”,甚至“数字改厕”等问题。
8.运行管护方面。是否按照规定制定管护制度、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主体、队伍、责任和资金,及时建立管护台账,落实管护检查和考核。省级中心村建成后,是否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对建成的基础设施等各类项目成果进行维护管理。
(三)聚焦资金管理情况
9.资金规范管理。是否及时足额落实本级财政分担资金;是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是否按规定及时审核拨付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拖欠款项及资金长期闲置等问题。
10.严肃财经纪律。是否存在以拨代支、违规列支、虚报套取、截留挪用、挤占侵吞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三、工作安排
2024年5月底至2024年10月底,利用5个月时间集中开展集中整治,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7日前)。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多形式畅通举报受理渠道。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7日-7月31日)。对照10个方面集中整治重点,对2021年以来财政资金支持实施的农村改厕和省级中心村项目进行逐一梳理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及时整改到位,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群众投诉办理情况回溯核实,对巡视巡察、集中审计和督导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分类施策、即知即改。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针对自查自纠问题清单,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开展全覆盖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重要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严肃追责。对社会反映强烈、比较集中突出的问题,安排专门力量认真进行核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按照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分析研判、巩固深化的原则,针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等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归类,深入剖析原因,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权力监督,持续拓展集中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县级公开发布整治公告和征集问题线索公告,畅通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参与集中整治工作。各乡镇负责辖区内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把问题摸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不断档。配合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审计监督和执纪监督。
请各乡镇分别于6月20日、7月20日、8月20日和9月20日前汇总报送农村人居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见附件),10月20日前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程向荣 18956677838; 吴永康 19156612253;
邮 箱:stngbgs@126.com。
农村人居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乡镇 |
村 |
问题描述及原因分析 |
省级资金投入(万元) |
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整改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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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域
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2021年以来各乡镇使用财政衔接资金实施的项目及形成的资产。脱贫攻坚期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要向前追溯、一查到底。
二、重点任务
聚焦审计监督、群众反映、绩效评价、督查暗访、考核评估等发现的资金、项目、资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整治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发掘问题线索,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整治3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
(一)资金方面
1.资金使用。是否存在违规将财政衔接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资金长时间滞留闲置影响使用效益等情况;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违规出借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2.资金支出。是否存在以拨代支、虚列支出、明显超进度付款等抬高支出进度的情况;是否存在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人为提高支付门槛、报而不批、压而不拨、迟拨滞拨等拖欠资金问题;是否存在资金拨付程序不合规的情况;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全额兑现农户补助等问题;是否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
(二)项目方面
3.项目安排。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违规安排项目问题;是否存在用衔接资金项目送人情、搞关系等现象;是否存在盲目决策,导致项目不符合实际、频繁调整、无法实施等问题;是否存在安排华而不实的景观项目、“堆盆景”和“垒大户”项目、“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项目;是否按程序开展项目谋划和入库工作;是否存在安排非项目库项目及非年度实施计划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
4.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项目批复、建设、验收内容不一致问题;是否存在随意频繁调整变更项目内容,项目调整变更程序不合规等问题;是否存在项目超过开工完工时限要求,迟迟不开工、不完工现象;是否存在虚报项目进度问题;是否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及时公告公示。
5.项目验收。是否存在验收程序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虚假验收,报验实际未验问题;是否存在验收不认真、走过场,通过验收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不一致等问题;是否存在项目长期不验收,造成项目尾款滞留问题。
6.招标采购。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有关事项属于政府招标采购范围的,是否严格按照政府招标采购有关规定执行;是否存在应招未招、拆标发包、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等现象;是否存在不合理设置招标条件,招标采购委托方、中标方存在关联,招标采购围标、串标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变更招标内容,签订合同存在明显瑕疵导致重大损失等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采购等行为。
(三)资产方面
7.后续管护。是否按规定开展项目确权、移交、登记等工作;是否分类开展项目管护工作,制定管护方案,落实管护责任,保障资产正常运转;资产管护公益性岗位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有效落实资产管护经费。
8.资产运营。经营性资产是否存在长期闲置、低效问题;是否组织开展经营性资产运营情况风险监测;针对闲置低效资产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盘活利用;经营性资产收益能否及时到位;经营性资产联农带农机制是否紧密。
9.收益分配。资产收益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用途进行分配;是否存在分配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在收益分配过程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收益分配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收益长期闲置问题;是否存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等现象。
10.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谨慎开展资产处置;是否存在因损毁、烂尾导致资产名存实亡问题;是否存在权益类资产到期不能收回问题;是否存在借资产盘活名义对无需处置资产进行处置和虚假交易问题;是否存在侵占掠夺资产问题。
三、工作安排
2024年5月底至2024年10月底,集中开展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7日前)。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7日-7月31日)。对照10个方面集中整治重点,各乡镇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责任、措施、时限“四项清单”,并按序时进度认真抓好整改。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线索,要逐一建立台账并按规定及时处置。对 2021 年以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绩效评价、督查暗访、考评评估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重点聚焦“四项清单”,结合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工作,随机抽取项目和资产开展督导检查和实地评估。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违法重要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严肃追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项目和资产,进行集中核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坚持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完善提升要求,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措施,形成常态长效的管理制度。强化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廉政风险防控,分层分类建立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开展重点项目资产、重大项目资产调度,加强权力监督,持续巩固拓展集中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县级将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并把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月度衔接资金进度调度。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要将集中整治工作与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国家及省绩效评价发现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整改,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整治工作不搞形式。常态化抓好重点项目资产和重大项目资产集中调度,切实将问题和风险隐患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各乡镇请分别于6月20日、7月20日、8月20日和9月20日前汇总报送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见附件),10月20日前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胡月礼; 联系方式:1386646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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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乡镇 |
排查发现问题的资产项目名称 (与系统保持一致) |
衔接资金投入或资产原值 (万元) |
项目资产类型 |
项目或资产年度 |
项目资产状态 |
资产管护 运营情况 |
问题 类型 |
整改 情况 |
问题描述 及原因 分析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责任单位 及责任人 |
整改时限 (年月日) |
备注 |
通过选择下拉选项菜单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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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因: |
措施: 成效: |
责任单位: 责任人: |
X年 X月 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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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任务分工清单
序号 |
整治内容 |
责任领导 |
专班人员 |
责任单位 |
联络员 |
整治时限 |
1 |
惠农补贴领域 |
李东红 |
涂徐孙 何胜海 何永秀 孙佳琳 |
县农技推广中心 |
何胜海 |
2024年10月底 |
2 |
农村人居环境领域 |
徐达庆 朱锐锐 |
吴永康 程向荣 何永秀 孙佳琳 |
社会事业股 美丽办 |
吴永康 |
2024年10月底 |
3 |
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域 |
余振海 蒋玉祥 |
胡月礼 孙佳琳 何永秀 |
乡村振兴局项目办 |
胡月礼 |
2024年10月底 |
主办单位: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石台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石台县曙光路8号政府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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