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纵深推进政治机关建设。一是高标准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委会12次,贯彻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细化落实县级税务局政治机关建设量化任务清单4类92条任务,创新开展“奋楫星”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推出“领航者”“炉火”等7个党建子品牌。二是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研究制发《全县税务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从学习研讨、警示教育、解读培训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三是高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酒驾醉驾专项整治。
(二)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理念,研判税费收入增速形势,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的汇报沟通,坚决守住了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二是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1151”工作机制,深化“政策找人”机制,开展精准推送5批次2300余户。三是用心用情服务党委决策。着力构建完善税收经济大分析格局,聚焦硒泉、乡村振兴产业集群等领域开展税收经济分析,为政府部门管理决策提供“税务视角”、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三)坚持打造示范样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税费服务持续升温。以“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提升攻坚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税费诉求“一口收办”“办不成事”提级管理机制,深化自然人股股东股权“一窗办”便利化改革、社保医保“一厅联办”“一窗通办”服务。率先在全市推进“无窗口自助办”开放式办税服务厅升级改造,设置咨询导税区、“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体验区、疑难问题处理区、税费争议调解区4个主功能区域。二是执法方式持续柔化。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税收执法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全面落实税务执法“1331”制度,组织开展1次“说理式”执法培训。结合全域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印发《税费争议前置处理实施办法》,设立税费争议调解室和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职能。三是监管水平持续提升。探索推进重点行业分析模型建设,建立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异常、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等风险模型20个,扫描疑点数据23条。
(四)坚持高效集成统一,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一是稳步推进年度各项改革任务。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业务条线共同抓、工作专班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年度各项改革任务。二是统筹推进税费大数据治理。大力开展“征管数据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核实“三员”相关数据信息8200余条,持续规范基础数据,做实数据质量源头治理。持续加强征管“三率”提升工作。三是持续推进社保非税统筹管理。会同人社、医保部门通过业务梳理、人员培训、窗口集成等举措,实现社保费参保登记、查询信息、缴费等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推进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建设,成立征缴争议部门争议联合处理机制和征缴争议内部工作团队。扎实推进非税协同管理,落实分类管理工作要求。
(五)坚持严管善待并举,全面优化干事创业氛围。一是干部队伍素质持续优化。以“干部履职能力提升攻坚行动”为抓手,打造“支部+业务、部门+专班、能手+新兵”的交叉互学模式,依托青年理论学习班、五大税务专业团队,集中授课11次、开展活动20余次、编发简报6期。积极开展争先创优,荣获池州劳动竞赛先进个人、池州市最美家庭等荣誉10项。二是绩效管理试点成效凸显。深入推进职级晋升量化积分试点与数字人事“一人一册”试点贯通融合,实施干部实干担当“积分制”,通过将干部个人成长与组织发展相结合,将个人绩效与组织绩效、重点工作、专项工作相挂钩的方式,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奖评优、选拔晋升的重要依据,激发干部内生动力。三是内部管理质效显著提升。积极推动税务文化建设,发挥党建带群建作用,凝聚工青团妇、关工委等组织力量,开展“放飞税愿 与爱童行”等活动7次。统筹抓好信访保密、应急值守、舆情管理、财务管理、网络安全等工作,微视频《穿越时空的保密故事》在中国保密在线平台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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