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6月25日
发布地点:石台县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
发布单位:石台县卫健委
发布人:石台县卫健委党组成员 张茜
石台县卫健委妇幼健康股 钱苗霞
石台县户籍农村适龄(35-64岁)妇女可享受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原则上每3年筛查一次,逐步提高两癌筛查覆盖率,普及两癌防治知识,遏制两癌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提升女性健康水平。
一、“两癌”筛查的内容
(一)宫颈癌筛查 1.妇科检查。对服务对象开展询问病史、外阴及阴道检查、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 2.宫颈癌初筛。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制片、阅片以及采用子宫颈/阴道细胞学TBS报告系统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初筛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原则上每三年筛查一次。 3.阴道镜筛查。对初筛结果为可疑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筛查。阴道镜筛查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4.组织病理学筛查。对阴道镜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筛查。 (二)乳腺癌筛查 1.初筛筛查。对服务对象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筛查,乳腺彩超筛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类)。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原则上每2到3年筛查一次;0类或3类者,进行乳腺X线筛查;4类或5类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X线筛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对乳腺X线筛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遵医嘱定期复查;结果为0类或3类者,由副主任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进一步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6月初,共为全县35-64岁适龄妇女进行宫颈癌细胞学初筛3500人,任务完成率为100%;乳腺癌初筛2661人,任务完成率为106.44%,对于“两癌”筛查异常的人员,督促进行追踪服务,确保及早确诊并有效治疗。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24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其中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根据《2024年池州市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卫健妇幼秘〔2024〕49号)要求,市县财政保障任务数为1000人,按照宫颈癌94元/例,乳腺癌79元/例标准,市、县财政按2:8比例分担。考虑到已启动“两癌”项目,中央省财政项目资金需7月份才下发,为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实施,已向我县财政申请了民生实事专项资金13.84万元,以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实施。资金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相关检查、检测、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动员、质量控制、人员随访等工作。项目资金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监管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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