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办河湖〔2024〕17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经研究,县水利局制定了《石台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6月26日
石台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办河湖〔2024〕172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县河道采运砂管理,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加强长江流域河道采砂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加强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管理使用为主线,围绕我县河道砂石开采、运输、堆存等采运砂环节,严厉打击非法采运砂行为,着力规范河道采运砂管理,切实维护我县河道采砂管理保持稳定向好态势。
二、行动范围
石台县境内所有河道、水库。
三、行动时间
2024年6月26日—2024年11月30日
四、行动任务
1、打击整治违规开具采运管理单行为。规范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砂石采运管理单开单管理,推进采砂计量精细化、标准化,严格防范开单量与实际装载量不符。依法严厉打击虚开、倒卖、伪造采运管理单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借疏浚之名行采砂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存在采运管理单制度执行监管不力、管理混乱、违规开单等问题的,一律倒查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打击整治违规采砂行为。加强对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的监督检查,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充分运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信息技术开展智能监管,严厉打击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量等违法违规采砂行为。
3、强化日常执法巡查。加强河道采砂日常巡查,针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问题多发水域及重要时段,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全覆盖无死角开展执法巡查,对非法采砂形成有力震慑。
4、打击整治违规运输砂石行为。强化运砂过程管控,加大对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的核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运输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单位、个人开采的河道砂石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套用采运管理单等违法行为。
五、行动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包括摸底调查、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环节。
(一)摸底调查(2024年6月-9月)
各乡镇要组织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问题多发水域及采运砂管理各环节开展全覆盖摸底调查,全面收集涉砂问题线索。
(二)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2024年6月-10月)
各乡镇对摸底调查发现的非法采运砂行为,要立即上报县水利局,协同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发现一起、整治一起。要建立问题查处台账,实行动态更新,严格销号管理。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对采砂管理混乱、问题多发、整改不力的,县水利局将挂牌督办整治。
(三)巩固提升(2024年11月)
各乡镇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坚持整治和规范提升相结合,举一反三,从法规制度、体制机制、能力建设等方面查缺补漏,不断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作为,共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进度要求,落实责任领导和部门,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以采砂管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为重点,督促落实采砂管理责任人责任,对责任不落实、调查不细致、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的有利舆论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要扎实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安排专人负责,确定1名信息报送员,自2024年6月起,每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查处台账(附件)报送至县水利局;2024年12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报送至县水利局。
联 系 人:程正新
联系电话:0566-6027030
邮 箱:380855596@qq.com
附件:1、涉砂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台帐
2、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