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基本医疗卫生 > 医德医风建设
索引号: 113418223585652412/202407-00005 组配分类: 医德医风建设
发布机构: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池州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汇总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7-05
废止日期:
池州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汇总表
发布时间:2024-07-05 10:01 来源: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填报单位:石台县卫健委
序号 被记分单位(个人) 不良执业行为情况 记分时间 记分分值 审批机关 备注
1 横渡镇卫生院 疫苗未按要求摆放。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第(五)项的规定。 2024.7.1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 仙寓镇中心卫生院 IPV疫苗未及时补种。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2024.6.27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3 范育强 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相符。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4.7.4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4 张叶清 不合理用药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 204.7.4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5 江斌 病历书写不规范。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4.7.4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6 鲁秀秀 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相符。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4.7.5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7 倪海华 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相符。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4.7.5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负责人:徐继文     分管负责人:彭旭东           填表人:吴晓华                  填报日期: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