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关于印发<石台县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石民〔2022〕39号)、《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池民务〔2024〕32号)的文件要求,对具有石台县户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提高至每人每月 93元。
现经本人申请,所在乡镇、村(居)予以公示,县民政局、县残联审定后,合计发放2024年6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84530元。2024年6月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752人,发放补贴资金共计255936元(其中:农村2540人,236220元;城镇212人,19716元);2024年6月份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458人,发放补贴资金共计228594元(其中:农村2238人,208134元;城镇220人,20460元)。
附件:1.石台县2024年6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分乡镇汇总表
2.石台县2024年6月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乡镇汇总表
石台县民政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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