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20 15:41
来源: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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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玉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石台县民宿和农家乐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宿是新兴产业,国家文旅部2019年7月3日发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的定义,旅游民宿指“利用闲置资源,经营用客房不超过 4 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800M2,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根据所处地域的不同可分为:城镇民宿和乡村民宿。”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2月26日发布了《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市文旅局2019年6月2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池州民宿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并于2020年7月22日印发《池州旅游民宿服务规范(暂行)》。这些政策的出台为我县民宿发展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我县高度重视旅游民宿的发展,“十四五”期间,我县将围绕打造长三角重要休闲康养地和中国首选康养地,整合县域资源,建设富硒养生、森林养生等休闲养生综合体,发展高端民宿100家以上,以发展高端民宿来示范带动周边旅游民宿提质升级。
一、编制规划加强产业引领
《石台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主要任务和举措提出,推动现代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出“宿 栖石台”多元住宿产品,围绕 A 级旅游景区周边以及乡村旅游重点村,推动农家乐式民宿转型改造,引导乡村民宿聚集发展,鼓励开发民俗文化体验产品,加快旅游民宿主题化、特色化进程,大力发展乡村精品民宿。从规划的角度制定了我县农家乐式民宿发展前景。
同时,制定了《石台县富硒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坚持区域化、特色化布局,构建石台县富硒养生旅游“123”空间格局。《石台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对民宿产业发展进行了合理规划,目前该规划已通过了规划委审议,等待批复。
二、制定政策加强规范引导
为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农家乐民宿转型升级,县政府于2020年12月出台了《石台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设立民宿发展奖励资金,对于符合规定、四证齐全(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旅游民宿给予每床位(大床为两床位)2000元的补助(最高不超过 6 万元);对于使用闲置民房集聚开发民宿,经验收合格给予每幢 2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奖励。2020、2021年共兑现旅游民宿奖励资金62.2万元。市政府于2023年11月11日印发池州市支持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七个产业发展政策,其中《池州市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中第4条规定:支持旅游住宿业发展,对首次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50万元、10万元。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和“池州十佳特色民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和 5万元。我县将依据此政策文件开展民宿奖励。
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石台县加快推动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打造“石台硒宿”品牌为目标,通过完善发展布局、打造本地特色、提升管理服务、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政策保障等措施,全力推进我县民宿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7年,打造30家精品民宿,发展150家民宿主体,民宿产业规模超 1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制定规划。进一步加强对民宿和农家乐产业发展的领导,明确责任和职责,切实将发展精品民宿作为全县旅游产业发展重点来抓。二是聘请专业规划设计单位制定民宿产业发展规划,注重前期介入、科学谋划,做好民宿专项规划编制。
(二)制定政策,引导发展。出台更为优惠的旅游民宿扶持奖励政策,实行更加宽松的税收政策,积极引导政府、农民、外资和工商资本参与民宿开发。将民宿高端人才引进纳入政府人才引进计划,千方百计招引优秀团队入驻石台,培育引导更多“农二代”大学毕业生返乡参与民宿发展。
(三)加强培训,提升水平。一是加强与高校合作,借助高校美术、文创等专业力量,对民宿业主进行精准培训,提高审美品位、丰富文化内涵。二是邀请业内专业人士,对民宿从业人员开展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促使民宿从业人员更新营销经营理念,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四)强化民宿配套服务。一是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大民宿周边环境整治和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提升村道、停车场、旅游标识牌、游步道、路灯照明等公共服务设施。二是加大县内交通建设力度,畅通景区与民宿之间连接通道,实现“无缝对接”。三是积极构建民宿经济产业链,鼓励发展农事体验、游乐观赏等乡村旅游项目,唤醒游客对乡村生活的记忆和向往,增强民宿内在“温度”,形成“民宿+”经济发展形态。
(五)完善民宿监督管理。加强对民宿和农家乐的规范发展,加大对民宿和农家乐的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将予以查处,进一步培育和促进全县旅游民宿和农家乐规范发展。
(六)加大整体宣传营销。加强对民宿业宣传营销,重点对石台民宿品牌形象宣传。采取市场手段,组建或引入民宿营销服务组织,充分运用各类传播媒体,在线上线下,广泛开展多层面、多渠道、多样式的宣传营销活动,扩大石台民宿在长三角经济圈乃至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最后,恳请凌玉芬代表能一如既往地关注石台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并将答复情况转达附议代表。
专此答复。
附件:征询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意见表
联系单位: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股
联系电话:6022373
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