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贤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生态康养旅游项目开发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已收到。现结合部门职能,对照当前工作实际,现将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是做好横渡镇兰关村村庄规划编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大宇坑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加大文化旅游项目谋划力度,夯实大宇坑文旅发展基础。二是做好目连戏、花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推广,积极开展各类展演展示活动,推动非遗进景区、进街区,着力提升目连戏、花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知名度。
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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