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就业见习稳就业、促就业的积极作用,现发布石台县2024年第一批就业见习岗位信息。
一、招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此次就业见习: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16—24周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时间及待遇
1.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2.见习期间,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直接联系意向见习单位,由见习单位进行人岗匹配。
四、组织上岗
对接成功后,用人单位提供见习人员信息至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见习人员方可到岗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到岗后3日内将相关材料报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五、其他事项
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协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统一管理。见习人员因故需要提前解除见习协议,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并报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政策咨询电话:0566-2595332 附件:2024年石台县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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