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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739/202404-0004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对县十三届人大第四会议第8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石发改办〔2024〕110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01
废止日期:
关于对县十三届人大第四会议第8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4-01 08:58 来源: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余银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沈家岭钙基产业项目纳入县重点项目调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沈家岭钙基新材料项目因涉及九华山-牯牛降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依据《安徽省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内,禁止新建露天采矿生产建设项目。目前省水利厅正在开展《安徽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中期修编,我县已将该项目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申请调出,2024年重点项目根据对上争取和招商引资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待该项目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调出后,我委将及时提请纳入县重点项目调度,启动矿业权挂牌出让事宜。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钙基产业发展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石台县建设发展,并多提宝贵意见。

 

  (此页无正文)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