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根据《石台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石民〔2024〕22号)要求,农村低保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分成A、B、C三类。A类对象: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B类对象: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三级及以下残疾人;C类对象:低保对象中的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人。低保家庭分类按照低保对象中最高的类别确定为A、B、C三类。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单人户保”对象,其本人每月按照不低于当地月低保标准的80%发放低保金,“单人户保”对象不增发低保金。
根据乡镇农村低保动态调整,8月份调整低保对象79户,其中新增9户10人、调增11户12人、调出22户26人、调减38户47人。
8月份,全县农村低保共2913户4538人,其中A类对象715户960人(含“单人户保”198户203人)、B类对象1367户2201人(含“单人户保”1户2人)、C类对象590户1047人、D类对象241户330人,8月份发放2034172元。
特此函告
附:资金统计表
石台县民政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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