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横渡镇人民政府 > 本级政府文件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516Q/202404-00010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横渡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印发《横渡镇2024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18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横渡镇2024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8 08:44 来源:横渡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横渡镇2024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保障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完成县下达的血吸虫病防治目标任务,现将《横渡镇2024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石台县横渡镇人民政府

                  20244月18日

 

 

 

 

横渡镇2024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靠镇、村干部及血防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2023年度血吸虫病防治目标和防治任务。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血防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实施《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根据池州市地病办《关于印发2024年池州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池地病办〔2024〕1号)及石台县血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台县加快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目标实施方案(2023-2030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横渡镇血防疫情实际,制定2024年业务工作计划。

一、2024年血防工作防治目标

1、横渡镇无血吸虫确诊病例、病畜;

2、横渡镇按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查不到感染性钉螺;

3、横渡镇的兰关、香口村年度达血吸虫病消除标准;

二、2024年血防工作任务

查螺200万m2,药物灭螺85万m2,消灭钉螺面积万3.36万m2;人群询检查病2000人次,血检查病800人次;粪检查病50人次,人群化疗50人次;完成2023年度病历随访55人次(;人群健康教育5400人次。密切部门协作:协助农技站督促流行村以机代牛、配合农技站家畜查病、家畜治疗等工作;水利部门在有螺环境沟渠硬化时,指导机组做好工程开工前和竣工后的螺土回填及灭螺工作。

三、2024年血防重点工作

(一)、扎实苦干,深入开展强化灭螺三年行动。

按照《血吸虫病消除规范》的要求,开展横渡镇钉螺分布情况调查,包括全部历史有螺环境、现有螺环境及可疑钉螺孳生环境。结合“智慧血防”信息系统的使用,全面掌握钉螺分布范围。对春季查出的重点环境、新发复现有螺环境及存在传播风险的有螺环境秋季复查一次。深入开展强化灭螺三年行动,结合近几年的螺情,科学研判,因地制宜,明确消除感染风险、压缩钉螺面积、降低钉螺密度的分级目标,制定明细的“一环境一策”灭螺规划,重点加强人畜常到的易感环境、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工地周边环境的查灭螺工作,特别是近2年洪灾后钉螺扩散环境的调查,保持有螺面积下降趋势。积极实行灭螺“六定一包一奖惩”灭螺机制。在查灭螺工作中,把握灭螺频次和灭螺时间,对人畜常到的重点风险环境、小环境改造的有螺环境药灭不少于2遍,对纳入消灭规划的钉螺环境药灭不少于3遍,确保查不到感染性钉螺。先查后灭,边查边灭,狠抓质量控制,加强效果考核。

(二)、深入开展人群血吸虫病查治和健康教育。

在保证人群血吸虫病查治和健康教育工作覆盖范围的同时,重点加大外来务工人员、各类建设项目工地施工人员、重点流行村村民、学校学生等重点人群血吸虫病查治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为横渡镇内各类建设项目工地施工人员主动提供血吸虫病查治和健康教育服务,在施工期间和离开工地时,组织开展不少于2-3次的血吸虫病查治活动,并做好查治登记工作。在开展血吸虫病查治活动时,严格执行《血吸虫病查病技术规范》和《血吸虫病人群化疗技术规范》,对慢性血吸虫病人及化疗对象开展必要的辅助检查和辅助治疗。全面贯彻落实《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晚血病例及血阳对象的回访调查,有序的做好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

(三)、加大急感防控工作力度,确保不发生急感疫情。

按照《安徽省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要求,制定急性血吸虫病防控工作计划;及时向流行村群众公布钉螺及重点钉螺分布环境;对重点地区和环境,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加大药物灭螺灭蚴工作力度,修复完善警示标志,必要时设立防护哨卡;广泛开展血防健康教育,积极创建“无血吸虫病急性感染学校”,劝阻教育居民和中小学生不接触疫水;加强血吸虫病流行村医疗机构的疫情监测,杜绝急性血吸虫病病例的发生。

(四)加强疫情监测和重点环境的风险评估,强化疫情监测质量及重点环境处置。

根据中心工作安排,今年横渡镇的鸿陵村设置为“疫情监测村”,届时在该村选取5个有螺环境,每个环境捕螺100只进行LANP检测。河西村秦岭下外冲沟被设立为市级风险监测点,按照《安徽省血吸虫病监测方案》(2020版)的要求,开展监测点的监测工作,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监测工作任务,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五)、巩固传染源控制工作成果,积极探索野生动物传染源控制措施

按照“整村、整片、整流域淘汰家畜传染源”原则,继续加强重点流行村耕牛、羊等传染源的控制和淘汰工作,指导并协助相关部门建立防止传染源回流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出现耕牛等传染源回流、复养现象。对鸿陵村“联防区”积极开展野鼠调查,探究野生动物在血吸虫传播过程的关系,找寻切断血吸虫病传播链的科学方法。

(六)积极开展螺点环境改造项目实施工作

按照《安徽省血吸虫病螺点环境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落实鸿陵村“张家宽河口畈沟”螺点环境改造项目,项目一定要围绕改变钉螺生存环境、消除残存钉螺的目的,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量,取得预期血防效果。

四、规范开展流行村疫情升类达标的上报工作

    按照《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规范》要求,兰关、香口村年度达血吸虫病消除标准,我们要在4月份和9月份组织展开所在村螺、病情自评评估工作,并做好达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请示县级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