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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提醒函 文号: 石教体函〔2024〕12 号
成文日期: 2024-07-30 发布日期: 2024-08-09
废止日期: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4-08-09 16:02 来源: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义务教育

控辍保学工作的提醒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工作任务,根据《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台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秘〔2019〕 2号)职责分工,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度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提醒如下。

一、强化宣传,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学期开学前,请各乡镇强化政府责任,大力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将依法控辍和行政控辍相结合,安排专人深入村(社区),具体负责控辍保学工作。建立乡镇、村(社区)、村民组三级控辍联动防护网络,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从各渠道外出打工;积极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依法控辍工作落到实处,使“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二、摸清底数,建立控辍保学台账。

各乡镇要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准确掌握本辖区内6-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切实做好随迁子女登记工作。开学后1周内及时摸排登记辖区内6-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含随迁子女)入校就读情况。要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就学情况。具体了解不在本辖区中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去向,建立健全辖区内6-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含随迁子女)入学就读情况台账(附件1)。

对施教区内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进行核查登记;年满6周岁的残疾适龄儿童确需延缓入学的,登记学生去向,并督促家长到施教区小学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建立残疾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台账(附件2)。

三及时发现,做好催学劝返工作。

各乡镇加强对本辖区内各学校的联系,并于每年3月、9月开展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各校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发现疑似辍学情况建立疑似辍学学生台账(附件3),积极研究制定辍学学生报告、动员返校等制度,对适龄儿童少年未按期入学的发放催学通知书,做好疑似辍学的儿童少年劝返工作,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

1. xx乡(镇)6-15周岁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排登记表

2. xx乡(镇)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登记表

3. xx乡(镇)义务教育阶段疑似辍学学生信息登记表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