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教育督导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教育督导工作。一是及时调整并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调整为18个。二是较好地完成2023年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工作并完成上报。三是牵头完成市对各县(市、区)的教育发展考核,2023年我县考核结果位列全市第一。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石台县中小学责任督学聘任管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8名专职督学和4名兼职督学,同时更新学校挂牌督导,实现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五是全面修订全县中小学、示范园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实际制定《全县中小学校、示范幼儿园2023至2024学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为年终中小学、幼儿园目标管理绩效督导评估工作做好准备。六是积极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整理和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资料,并上报市教体局申请国家验收。七是加强日常督导。制定印发2024年度工作要点,按月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持续开展“双减”、“春季开学专项督导”和“防溺水”专项督导等。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一是继续开展“双减”、秋季开学专项督导 。巩固 “双减”三周年工作成效,将“双减”继续作为年度教育督导“一号工程”,针对“双减”开展经常性督导,持续传导压力。适时组织开展开学专项督导,重点督导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办学、校园防欺凌、教育教学管理和“五育并举”落实等工作,指导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有序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适应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标对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研制的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操作指南,并结合我县实际,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强弱项、补短板。常态化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数据监测,健全监测长效机制,强化政府责任,巩固均衡发展成果,为后续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打牢基础。
三是持续做好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工作。根据《石台县第二轮(2022—2024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方案》(石教督办〔2022〕13 号)安排,统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和保育教育质量评估要求,有计划组织开展2024年度评估工作,引导督促规范办园行为,持续提升保教质量。
四是组织开展好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和方案要求,适时组织开展好全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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