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石台县民政7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池民务〔2024〕32号)的文件要求,对具有石台县户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提高至每人每月 93元。
现经本人申请,所在乡镇、村(居)予以公示,县民政局、县残联审定后,合计发放2024年8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88622元。2024年8月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755人,发放补贴资金共计256215元(其中:农村2541人,236313元;城镇214人,19902元);2024年8月份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499人,发放补贴资金共计232407元(其中:农村2273人,211389元;城镇226人,21018元)。
附件:1.石台县2024年8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分乡镇汇总表
2.石台县2024年8月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乡镇汇总表
石台县民政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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