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39704588XL/202404-00154 | 组配分类: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2024年度石台县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4-07 | |
废止日期: |
2024年度石台县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序号 |
行业 名称 |
任务名称 | 发起部门 | 抽查事项 |
配合 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 对象 |
检查 主体 |
责任 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 安排 |
备注 |
1 |
民爆销售企 业 |
2024年度民爆销 售和爆破企业部 门联合抽查 |
经济和信息 化部门 |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 位监督检查;销售 民用爆炸物品的企 业违法销售、储存 民用爆炸物品;未 经许可销售民用爆 炸物品。 |
气象管理部 门 |
防雷安全检查 (定期检测开展 情况)。 |
全县民爆使用、销 售企业 |
经信部门、气 象部门、公安 部门。 |
县经济和信息 化局牵头发 起,县气象局 、县公安局、 县消防救援大 队按照职责分 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5月至6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公安部门 |
民用爆炸物品购 买、运输和流向 登记行为的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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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部 门 |
消防安全情况检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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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盐定点批 发企业 |
2024年度全县食 盐批发单位部门 联合抽查 |
经济和信息 化部门 |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 业的许可监管。 |
市场监管部 门 |
食品质量安全监 管。 |
全县食盐定点批发 、销售企业 |
经信部门、市 场监管部门。 |
县经济和信息 化局牵头发 起,县市场监 管局按照职责 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抽查比例(不 能低于30%),按照企业信 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 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 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 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 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 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 取。 |
2024年8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3 |
成品油零售 企业 |
2024年度全县成 品油零售企业部 门联合抽查 |
经济和信息 化部门 |
成品油零售经营行 为的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在用计量器具监 督检查。 |
全县成品油零售企 业 |
经济和信息化 部门、市场监 管部门、气象 部门、生态环 境部门、应急 管理部门。 |
县经济和信息 化部门牵头发 起,县市场监 管局、县气象 局、生态环境 分局、应急管 理局、消防救 援大队按职责 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7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气象管理部 门 |
防雷安全检查 (定期检测开展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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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 门 |
油气回收装置的 安装与使用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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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 门 |
对危险化学品经 营企业的监督检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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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 |
消防情况检查、 消防安全情况检 查、消防产品质 量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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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车销售企 业 |
2024年度全县新 车销售市场部门 联合抽查 |
经济和信息 化部门 |
对汽车销售行为检 查;汽车销售市场 秩序进行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合同行为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
全县新车销售企业 |
经济和信息化 部门、市场监 管部门、税务 部门部门。 |
县经济和信息 化部门牵头发 起,县市场监 管局、县税务 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5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税务部门 |
税务登记证件、 缴税情况的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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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宾馆、旅店 业 |
2024年度全县宾 馆、旅店部门联 合抽查 |
公安部门 |
宾馆、旅店取得许 可证和治安安全情 况的检查。 |
消防部门 |
消防安全管理情 况;消防设施运 行情况。 |
全县宾馆、旅店企 业 |
公安部门、消 防部门、卫生 健康部门、文 化旅游部门。 |
县公安局牵头 发起,县消防 部门、卫生健 康部门、文化 旅游部门按职 责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超过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3月至4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卫生健康部 门 |
对公共场所的卫 生监督执法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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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部 门 |
星级酒店悬挂标 识标牌情况检查 、 三星级以上宾 馆、饭店境外电 视节目接收情况 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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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 设部门 |
房屋质量安全的 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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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章刻制企 业 |
2024年度全县公 章刻制企业部门 联合抽查 |
公安部门 |
公章刻制业治安管 理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价格行为检查。 | 全县公章刻制企业 |
公安部门、市 场监管部门。 |
县公安局牵头 发起,县市场 监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5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5月至6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7 | 保安公司 |
2024年度全县保 安公司部门联合 抽查 |
公安部门 |
对保安服务公司监 督检查。 |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 门 |
社会保险(除医 疗保险、生育保 险外)法律法规 执行情况检查。 |
全县保安服务企业 |
公安部门、人 社部门。 |
县公安局牵头 发起,县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5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7月至8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8 |
营业性爆破 作业单位 |
2024年度全县营 业性爆破作业单 位部门联合抽查 |
公安部门 |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 位安全管理监督检 查;民用爆炸物品 购买、运输和流向 登记行为的检查; 对使用民用爆炸物 品单位的监督检查 。 |
经信部门 |
营业性爆破作业 单位监督检查; 销售民用爆炸物 品的企业违法销 售、储存民用爆 炸物品;未经许 可销售民用爆炸 物品。 |
全县营业性爆破作 业单位 |
公安部门、经 信部门、气象 部门、应急管 理部门、消防 救援部门。 |
县公安局牵头 发起,县经信 局、气象局、 应急管理局、 消防救援大队 按照职责分工 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5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8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气象部门 |
防雷安全检查 (定期检测开展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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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 门 |
安全生产应急管 理监督检查;安 全生产培训监督 检查。 |
|||||||||||
消防救援部 门 |
消防安全情况检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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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机动车检验 |
2024年全市机动 车检验机构部门 联合检查 |
公安部门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 验机构监督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机动车检验机构 监督检查。 |
全市机动车检验机 构 |
公安部门、市 市场监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门。 |
市公安局牵头 发起,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 市生态环境局 |
按100%比例抽取,按照企 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 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 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 |
2024年6月至7月 |
市级统一发起、组织实施检查; 各县区局不再另行发起、组织实 施。 |
生态环境部 门 |
机动车排放检验 机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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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司法鉴定所 |
2024年全县司法 鉴定机构部门联 合抽查 |
司法行政部 门 |
司法鉴定机构执业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市场监管部 门 |
执行政府定价、 政府指导价情 况,明码标价情 况及其他价格行 为的检查。 |
全县司法鉴定所 |
司法部门、市 场监管部门。 |
县司法局牵头 发起,县市场 监管局按照职 责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30%) 。 |
2024年3月至6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11 | 律师事务所 |
2024年度全县律 师事务所部门联 合抽查 |
司法行政部 门 |
律师事务所法定设 立条件情况;律师 事务所和律师执业 情况;法律、法规 和司法部规定的其 他监督检查事项。 |
市场监管部 门 |
执行政府定价、 政府指导价情 况,明码标价情 况及其他价格行 为的检查。 |
全县律师事务所 |
司法部门、市 场监管部门。 |
县司法局牵头 发起,县市场 监管局按照职 责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50%) 。 |
2024年7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12 |
污水处理企 业 |
2024年度全县城 镇污水处理设施 污染防治情况部 门联合抽查 |
生态环境部 门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污染防治情况。 |
住房城乡建 设部门 |
城县和县城生活 污水处理厂运营 情况。 |
全县城镇污水处理 设施企业 |
生态环境部门 、住房城乡建 设部门部门。 |
县生态环境局 牵头发起,县 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按职责分 工负责。 |
抽查基数由根据实际情况 确定,总体抽查比例100% 。 |
2024年3月至5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13 |
环评编制机 构 |
2024年度全县环 评编制机构部门 联合检查 |
生态环境部 门 |
环评编制单位环评 编制合法合规情况 监督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公示 信息情况检查。 |
全县环评编制机构 |
生态环境部门 、市场监管部 门。 |
县生态环境局 牵头发起,县 市场监管局、 按职责分工负 责。 |
根据工作实际,采用信用 等级差异化,按照100%的 比例随机抽取。 |
2024年3月至7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14 |
农作物种子 生产经营企 业 |
2024年度农作物 种子生产经营部 门联合抽查 |
农业农村部 门 |
企业生产经营资质 检查;生产经营档 案检查;生产经营 品种质量、真实性 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1、商标使用行 为的检查;集体 商标、证明商标 (含地理标志) 使用行为的检 查;商标印制行 为的检查;2、 定量包装商品净 含量计量监督专 项抽查。 |
全县农作物种子生 产经营企业 |
农业农村部门 、市场监管部 门。 |
县农业农村局 牵头发起,县 市场监管局按 职责分工负责 。 |
按照本级发证情况确定基 数,抽查比例统一按照10% 随机抽取。按照企业信用 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 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 守信)、(B警示)、(C失 信)、(D严重失信)分别 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3月至4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15 |
肥料经营企 业 |
2024年度肥料经 营部门联合抽查 |
农业农村部 门 |
有机肥料产品质量 检查;登记产品标 签标识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价格行为检查; 广告发布行为检 查;商标(含集 体商标、证明商 标)使用行为的 检查。 |
全县肥料经营企业 |
县农业农村部 门、市场监管 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牵头发起,县 市场监管局按 职责分工指导 。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5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11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16 |
农村能源产 品经营企业 |
2024年度全县农 村能源产品生产 经营部门联合抽 查 |
农业农村部 门 |
农村能源产品生产 经营监督检查。 |
生态环境部 门 |
污染防治工作, 环境管理制度落 实情况检查。 |
全县农村能源产品 生产经营企业 |
县农业农村部 门、生态环境 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牵头发起,县 生态环境局按 职责分工负责 。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6月至7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17 |
农业机械经 营企业 |
2024年度全县农 业机械生产经营 企业部门联合抽 查 |
农业农村部 门 |
通过农业机械推广 鉴定的产品及证书 监督检查。 |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 门 |
社会保险(除医 疗保险、生育保 险外)法律法规 执行情况检查。 |
全县农业机械生产 经营企业 |
县农业农村部 门、人社部门 。 |
县农业农村局 牵头发起,县 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按照 职责分工负责 。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6月至7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18 |
生猪定点屠 宰厂(场) |
2024年度全县生 猪定点屠宰部门 联合抽查 |
农业农村部 门 |
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设置审查。 |
生态环境部 门 |
主要法定环境制 度及污染防治措 施落实情况。 |
全县生猪定点屠宰 厂(场) |
县农业农村部 门、生态环境 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牵头发起,县 生态环境局局 按职责分工负 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5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5月至8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29 | 旅行社 |
2024年度全县旅 行社及通过网络 经营旅行社业务 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 部门 |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 情况的检查;旅行 社经营情况的检 查;通过网络经营 旅行社业务抽查;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 网站抽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公示 信息情况检查; 价格行为检查。 |
全县旅行社及其分 支机构、通过网络 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企业及平台、发布 旅游经营信息的网 站。 |
县文化和旅游 部门、交通运 输部门、市场 监管部门。 |
县文化和旅游 局牵头发起, 县交通运输厅 、市场监管局 按职责分工指 导。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11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交通运输部 门 |
旅行社租(使) 用的旅游包车资 质和驾驶员从业 资质检查;旅行 社使用的旅游包 车客运标志牌检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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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广播电视播 出机构、节 目制作经营 单位 |
2024年度全县广 播电视播出机构 、节目制作经营 单位部门联合抽 查 |
文化和旅游 部门 |
对广播电视播出机 构的检查;对广播 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单位的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广告经营者、广 告发布者建立、 健全广告业务的 承接登记、审核 、档案管理制度 情况的检查;对 虚假广告的行政 检查;对其他违 法广告行为的行 政检查。 |
全县广播电视播出 机构、节目制作经 营单位 |
县文化旅游部 门、市场监管 部门。 |
县文化和旅游 局牵头发起, 县市场监管局 按职责分工负 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5月至6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21 | 电影院 |
2024年度全县电 影院部门联合抽 查 |
文化和旅游 部门 |
电影发行放映单位 检查 |
卫生健康部 门 |
对公共场所的卫 生监督执法检查 。 |
全县电影院 |
县文化旅游部 门、卫生健康 部门、消防部 门。 |
县文化和旅游 局牵头发起, 县卫生健康委 、县消防救援 大队按职责分 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5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
2024年5月至6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消防部门 |
消防安全管理情 况;消防设施运 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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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印刷企业 |
2024年度全县印 刷企业部门联合 抽查 |
文化和旅游 部门 |
印刷企业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商标印制行为的 检查。 |
全县印刷企业 |
县文化旅游部 门、市场监管 部门。 |
县文化和旅游 局牵头发起, 县市场监管局 按职责分工负 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7月至8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 |
2024年度全县娱 | 娱乐场所取得、公 | 公安部门 |
治安安全情况检 查。 |
全县歌舞娱乐场所 |
县文化旅游部 门、公安部门 |
县文化和旅游 局牵头发起, 县公安局、县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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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游艺厅、 室,歌舞 厅) |
乐场所(游艺厅 、室,舞厅)部 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 部门 |
示相关许可证及其 他情况的检查。 |
卫生健康部 门 |
卫生状况及卫生 制度的检查。 |
(游艺厅、室,歌 舞厅) |
、卫生健康、 消防救援部门 。 |
卫生健康委、 县消防救援大 队按职责分工 负责。 |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
2024年7月至8月 | |
消防救援部 门 |
消防安全情况检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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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互联网上网 服务企业 |
2024年度全县互 联网上网服务营 业场所部门联合 抽查 |
文化和旅游 部门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业场所取得许可证 及经营情况的检查 。 |
公安部门 |
信息网络及治安 安全检查;网络 安全保护技术措 施检查。 |
全县互联网上网服 务企业 |
县文化旅游部 门、公安部门 、消防救援部 门、市场监管 部门。 |
县文化和旅游 局牵头发起, 省公安厅、省 县市场监管局、 省消防救援总 队按职责分工 指导。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
2024年4月至11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消防救援部 门 |
消防安全情况检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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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公示 信息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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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营业性演出 经营活动从 业企业 |
2024年度全县营 业性演出经营活 动从业单位部门 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 部门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 动从业单位取得许 可证情况检查;营 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从业单位经营情况 |
公安部门 |
治安安全情况检 查。 |
全县营业性演出经 营活动从业单位 |
县文化和旅游 部门、公安部 门、市场监管 部门。 |
县文化和旅游 局牵头发起, 县公安局、县 市场监管局按 职责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
2024年3月至6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公示 信息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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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工贸行业涉 有限空间作 业安全企业 |
2024年度全县工 贸行业涉有限空 间作业安全企业 部门联合抽查 |
应急管理部 门 |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20条检查 要点和涉有限空间 作业4条重点检查事 项。 |
市场监管部 门 |
对特种设备使用 登记情况;特种 设备检验情况; 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配置、持证情 况;特种设备隐 患排查情况。 |
全县应急管理信息 平台涉有限空间企 业 |
县应急管理部 门、市场监管 部门。 |
县应急管理局 牵头发起,县 市场监管局按 照职责分工负 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6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27 |
工贸行业粉 尘涉爆企业 |
2024年度全县工 贸行业粉尘涉爆 企业部门联合抽 查 |
应急管理部 门 |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20条检查 要点和涉粉尘涉爆6 条重点检查事项。 |
卫生健康部 门 |
存在职业病危害 的用人单位职业 卫生监督执法检 查。 |
全县粉尘涉爆工贸 企业 |
县应急管理部 门、卫生健康 部门。 |
县应急管理局 牵头发起,县 卫生健康委按 照职责分工负 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8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28 |
烟花爆竹企 业 |
2024年度全县烟 花爆竹企业部门 联合抽查 |
应急管理部 门 |
对烟花爆竹企业的 监督检查。 |
公安部门 |
烟花爆竹道路运 输许可证;产品 流向登记管理。 |
全县烟花爆竹企业 |
县应急管理部 门、公安部门 、气象部门。 |
县应急管理局 牵头发起,县 公安局、县气 象局按照职责 分工负责。 |
全县1家,100%抽查 | 2024年4月至6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气象管理部 门 |
防雷安全检查 (定期检测开展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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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非药品类易 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 企业 |
2024年度全县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 学品生产、经营 企业部门联合抽 查 |
应急管理部 门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 学品生产、经营企 业的监督检查。 |
生态环境部 门 |
主要法定环境制 度及污染防治措 施落实情况。 |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 产企业 |
县应急管理部 门、生态环境 部门、公安部 门。 |
县应急管理局 牵头发起,县 生态环境局、 县公安局局按 照职责分工负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
2024年5月至9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公安部门 |
![]() ![]() ![]() ![]() ![]() ![]() ![]() 业购销、运输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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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和信息 化部门 |
目备案的检查; 新建、扩建、改 建项目设计文件 的检查;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工程 竣工验收情况的 检查;非煤矿山 生产能力情况的 检查。 |
责 | 信用风险一般( 警示)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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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非煤矿山企 业 |
2024年度非煤矿 山企业安全生产 及行业管理部门 联合抽查 |
应急管理部 门 |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情况的检 查;企业安全生产 有关制度建设、落 实等情况的检查; 企业相关人员及资 质、工艺、设备设 施、安全管理等情 况的检查。 |
水利管理部 门 |
水保工作组织管 理情况;水保方 案;表土剥离、 保存利用情况; 取、弃土场选址 及防护情况;水 保措施落实情 况;水保监测、 监理情况;水保 补偿费缴纳情 况;历次水保检 查整改落实情 况;已完工项目 水保验收情况。 |
全县非煤矿山企业 (不含尾矿库) |
县应季管理部 门、经济和信 息化部门、水 利管理部门、 公安部门、生 态环境部门、 气象部门。 |
县应急管理局 牵头发起,县 经济和信息化 局县水利局、 县公安局、县 生态环境局县 气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
按30%随机抽取,按照企业 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 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 (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 (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 (C失信)、信用风险高(D 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 抽取。 |
2024年3月至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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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
对使用民用爆炸 物品单位的监督 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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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 门 |
主要法定环境制 度及污染防治措 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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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管理部 门 |
防雷安全检查 (定期检测开展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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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统计调查企 业 |
2024年度国家常 规统计调查、部 门统计调查、地 方统计调查情况 部门联合抽查 |
统计管理部 门 |
依法设置原始记录 、 统计台账情况检 查;依法建立并执 行统计资料管理制 度情况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公示 信息情况检查。 |
全县统计调查企业 |
县统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 |
县统计局牵头 统一发起,市 场监管部门按 职责分工指导 。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32 |
木材加工经 营企业 |
2024年度全县木 材加工经营企业 部门联合抽查 |
林业管理部 门 |
松材线虫病寄主植 物及其制品检疫检 查;森林植物及其 产品加工、调运、 使用检疫检查;森 林植物及其产品产 |
生态环境部 门 |
主要法定环境制 度及污染防治措 施落实情况。 |
全县木材加工经营 企业 |
县林业管理部 门、生态环境 部门、消防部 门。 |
县林业局牵头 发起,县生态 环境分局、县 消防救援大队 按职责分工负 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
2024年3月至5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消防部门 |
消防安全管理情 况;消防设施运 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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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林草种苗、 林草种子 |
2024年度全县林 草种苗生产经营 、 林草种子部门 联合质量检查 |
林业管理部 门 |
生产用地情况;承 诺践诺情况;植物 新品种引种;林草 种子生产经营者生 产经营档案;林草 种子标签保有及填 写;林草种子质量 等。 |
市场监管部 门 |
1、商标使用行 为的检查;集体 商标、证明商标 (含地理标志) 使用行为的检 查;商标印制行 为的检查;2、 定量包装商品净 含量计量监督专 项抽查。 |
全县林木种子生产 经营企业 |
县林业管理部 门、市场监管 部门。 |
县林业局牵头 发起,县市场 监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6月至8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34 |
野生动植物 经营利用 |
2024年度全县野 生动植物经营利 用单位部门联合 抽查 |
林业管理部 门 |
是否按照特许猎捕 证、狩猎证规定的 种类、数量、地点 、工具、方法和期 限猎捕;是否按照 行政许可规定的种 类、范围、方式等 从事野生动物繁育 及经营利用相关活 动;场地、设施、 技术、卫生、台账 档案等情况是否符 合规定;是否有虐 待动物的行为;是 否存在其他违法违 规行为。 |
市场监管部 门 |
为非法交易野生 动物等违法行为 提供交易服务的 检查。 |
全县人工繁育野生 动物及经营利用企 业 |
县林业管理部 门、市场监管 部门。 |
县林业局牵头 发起,县市场 监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4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9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35 |
工程咨询企 业 |
2024年度全县工 程咨询单位部门 联合抽查 |
发展改革部 门 |
工程咨询单位备案 信息一致性及其他 请客抽查。 |
住房城乡建 设部门 |
工程咨询单位从 事工程造价咨询 活动情况抽查。 |
全县工程咨询单位 |
县发展改革部 门、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 |
县发展改革委 牵头发起,县 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按职责分 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按照50%抽查(兼顾从事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 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 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 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 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 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 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 加比例抽取。 |
2024年3月至6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36 |
粮食收储企 业 |
2024年度全县粮 食收储企业部门 联合抽查 |
发展改革部 门 |
粮食收购活动监督 检查;地方储备粮 管理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在用计量器具监 督检查。 |
全县粮食承储企业 |
县发改委部门 、市场监管部 门。 |
县发展改革为 牵头发起,县 市场监管局按 照职责分工负 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按照50%比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6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37 |
粮食加工企 业 |
2024年度全县粮 食加工企业部门 联合抽查 |
发展改革部 门 |
粮食收购活动监督 检查,企业“两个 安全 ”情况。 |
市场监管部 门 |
食品生产监督检 查。 |
全县粮食加工企业 |
县发改委部门 、市场监管部 门。 |
县发展改革为 牵头发起,县 市场监管局按 照职责分工负 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高于 2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7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38 |
代理记账机 构 |
2024年度全县代 理记账机构部门 联合抽查 |
财政部门 |
会计监督检查;年 度会计信息;设立 条件、执业质量和 会计信息质量。 |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 门 |
劳动合同及招工 管理、工资支付 及工资标准、规 章制度等情况。 |
全县代理记账企业 |
县财政部门、 人社部门。 |
县财政局牵头 发起,县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局按照职 责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39 |
融资担保机 构 |
2024年度全县融 资担保机构部门 联合抽查 |
金融监管部 门 |
机构管理情况 ;公 司治理情况 ;融资 担保和投资业务情 况 ;资金运用及管 理情况 ;财务及档 案 等 基 础 管 理 情 况 ;风险防控情况 。 |
税务部门 |
税务登记证件、 缴税情况的检查 。 |
全县融资担保机构 |
县地方金融管 理部门、县税 务部门。 |
县地方金融办 牵头发起,县 税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3月至6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40 |
养老服务机 构 |
2024年度全县养 老服务机构部门 联合抽查 |
民政部门 |
服务质量安全检查 、 资金安全监督检 查、突发事件应对 监督检查、从业人 员监督检查、运营 资质、备案事项、 合同管理、服务收 费、信息公示、规 章制度检查。 |
卫生健康部 门 |
对养老机构设立 医疗机构的执业 活动、医疗卫生 服务质量进行监 督管理。 |
全县养老机构 |
县民政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市场监管部 门。 |
县民政局牵头 发起,县卫生 健康委、县市 场监管局、县 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按照职责 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5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9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市场监管部 门 |
对特种设备使用 单位的监督检查 ; 餐饮服务监督检 查(食品经营许 可情况的检查; 原料控制(含食 品添加剂)情况 的检查;加工制 作过程的检查; 供餐、用餐与配 送情况的检查; 餐饮具清洗消毒 情况的检查;场 所和设施清洁维 护情况的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情 况的检查 ;人员 管理情况的检 查;网络餐饮服 务情况的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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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 |
建筑消防设计审 查和验收情况的 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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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测绘行业 |
2024年度全县测 绘行业部门联合 抽查 |
自然资源管 理部门 |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 检查、测绘年度报 告抽查、保密检查 。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
全县测绘机构 |
县自然资源部 门、市场监管 部门。 |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牵头发 起,县市场监 管局按照职责 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5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42 |
烟叶经营企 业 |
2024年度全县烟 叶经营企业部门 联合抽查 |
烟草部门 |
卷烟、雪茄烟叶生 产经营企业检查; 烟叶批发经营企业 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
全县烟叶经营企业 |
县烟草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 |
县烟草专卖局 牵头发起,县 市场监管局按 照职责分工负 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43 |
餐具、饮具 集中消毒服 务企业 |
2024年度全县餐 具、饮具集中消 毒企业部门联合 抽查 |
卫生健康部 门 |
对餐具、饮具集中 消毒服务单位卫生 监督执法检查。 |
生态环境部 门 |
环保手续履行情 况、环境管理制 度落实情况检查 、 污染防治工作 。 |
全县餐具、饮具集 中消毒服务企业 |
县卫生健康部 门、生态环境 部门部门。 |
县卫生健康委 牵头发起,县 生态环境分局 按照职责分工 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3月至6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44 |
消毒产品经 营企业 |
2024年度消毒产 品经营企业部门 联合抽查 |
卫生健康部 门 |
对消毒产品经营单 位的监督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
全县消毒产品经营 企业 |
县卫生健康部 门、市场监管 部门部门。 |
县卫生健康委 牵头发起,县 市场监管局按 照职责分工负 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7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45 |
劳务派遣行 业 |
2024年度全县劳 务派遣企业部门 联合抽查 |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 门 |
劳务派遣企业法律 法规执行情况。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 信息的检查;即 时公示信息的检 查);执行政府 定价、政府指导 价情况,明码标 价情况及其他价 格行为的检查。 |
全县劳务派遣企业 |
县人社部门、 县场监管部门 。 |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牵 头发起,县市 场监管局按职 责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2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3月至6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46 |
人力资源服 务企业 |
2024年度全县人 力资源服务企业 部门联合抽查 |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 门 |
人力资源市场法律 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 信息的检查;即 时公示信息的检 查);执行政府 定价、政府指导 价情况,明码标 价情况及其他价 格行为的检查。 |
全县人力资源服务 企业 |
县人社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 |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牵 头发起,县市 场监管局按职 责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2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7月至8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47 |
职业技能教 育培训、鉴 定机构 |
2024年度全县职 业技能教育培训 、 鉴定机构部门 联合抽查 |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 门 |
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 鉴定机构经营情 况的检查。 |
教育体育部 门 |
职业技能教育培 训、鉴定机构经 营情况的检查。 |
全县职业技能教育 培训、鉴定机构 |
县人社部门、 教育体育门。 |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牵 头发起,县教 育和体育局按 照职责分工负 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2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9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48 |
劳动用工企 业 |
2024年度全县劳 动用工企业部门 联合抽查 |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 门 |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 低工资标准情况检 查;劳动合同签订 情况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 记 事 项 的 检 查;公示信息的 检查。 |
全县存续企业 |
县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交通运 输部门。 |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牵 头发起,县市 场监管局、县 住房城乡建设 局、县交通运 输局按职责分 工负责。 |
按照信用等级差异化要求 10%抽取。 |
2024年3月至6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49 |
道路危险货 物运输经营 企业 |
2024年度全县道 路危险货物运输 企业部门联合抽 查 |
交通运输管 理部门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经营许可的监督检 查;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企业检查;运 输车辆和驾驶人员 、押运人员是否具 备合法资质。 |
公安部门 |
运输车辆资质是 否齐全、是否存 在逾期未检验和 未报废、非法改 装、使用性质不 符合等安全隐 患,运输车辆和 驾驶员、押运人 员是否具备合法 资质。 |
全县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经营企业、危 险货运专用车辆。 |
县交通运输部 门、公安部门 。 |
县交通运输局 牵头发起,县 公安局、县生 态环境局、县 市场监管局按 照职责分工负 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2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3月至5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生态环境部 门 |
危险废物转移联 单运行情况的检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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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公示 信息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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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道路运输客 运经营企业 |
2024年度全县道 路运输客运经营 企业部门联合抽 查 |
交通运输管 理部门 |
班车客运经营许可 、客运班线许可的 监督检查;道路旅 游客运企业许可的 监督检查。 |
公安部门 |
旅客道路运输车 辆、驾驶人的道 路交通安全监管 。 |
全县道路旅客运输 经营企业 |
县交通运输部 门、公安部门 。 |
县交通运输局 牵头发起,县 公安局按照职 责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3月至5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51 |
巡游出租车 经营企业 |
2024年度全县巡 游处置车经营企 业部门联合抽查 |
交通运输管 理部门 |
巡游出租车经营企 业的监督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1、在用计量器 具监督检查;2 、执行政府定价 、政府指导价情 况,明码标价情 况及其他价格行 为的检查。 |
全县巡游出租车经 营企业 |
县交通运输部 门、市场监管 部门。 |
县交通运输局 牵头发起,县 市场监管局按 职责分工负责 。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3月至5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52 |
道路运输客 运站经营企 业 |
2024年度全县道 路运输客运站经 营企业部门联合 抽查 |
交通运输管 理部门 |
道路运输客运站 (场)经营的监督 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价格行为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
全县道路运输客运 站运营企业 |
县交通运输部 门、市场监管 部门卫生健康 部门。 |
县交通运输局 牵头发起,县 市场监管局、 县卫生健康委 按职责分工负 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
2022年6月至8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卫生健康部 门 |
对公共场所的卫 生监督执法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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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机动车驾驶 员培训企业 |
2024年度全县机 动车驾驶员培训 企业部门联合抽 查 |
交通运输管 理部门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行为的监督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
全县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企业 |
县交通运输部 门、市场监管 部门。 |
县交通运输局 牵头发起,县 市场监管局按 职责分工负责 。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6月至8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54 |
公路水运建 设项目从业 单位 |
2024年度全县公 路水运建设项目 从业单位部门联 合抽查 |
交通运输管 理部门 |
公路水运建设县场 监督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公示 信息情况检查。 |
全县公路水运建设 项目从业单位 |
县交通运输部 门、市场监管 部门。 |
县交通运输局 牵头发起,县 市场监管局按 照职责分工负 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6月至8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55 |
城镇燃气供 气企业(液 化石油气) |
2024年度全县城 镇燃气供气企业 质量安全部门联 合抽查 |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 |
燃气经营企业质量 安全检查。 |
气象部门 |
防雷安全检查 (定期检测开展 情况)。 |
全县供气企业(液 化石油气)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气 象部门、市场 监管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牵头发 起,县气象局 、县市场监管 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
2024年4月至6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市场监管部 门 |
1、对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的监督 检查;2、特种 设备充装、使用 单位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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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城市供水企 业 |
2024年度全县城 市供水企业部门 联合抽查 |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 |
城市(县城)供水 生产质量安全检查 。 |
水利管理部 门 |
取水许可监督检 查(取水单位或 者个人的名称 (姓名)有无变 更;取水量、取 水用途及水源类 型;取水、退水 地点及退水方式 、退水量;取水 计划执行以及节 水设施运行情 况;取水计量设 施运行情况;水 资源费缴纳情 况)。 |
全县城市供水企业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水 利管理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牵头发 起,县水利局 、按职责分工 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3月至5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57 |
建筑业资质 企业 |
2024年度全县建 筑业资质企业部 门联合抽查 |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 |
1、建筑业企业资质 及县场行为监督检 查。2、注册建造师 监督检查。3、注册 监理工程师监督检 查。4、建设施工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检 查、建筑施工扬尘 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检查(根据省大气 |
生态环境部 门 |
建设项目“三同 时 ”制度落实情 况的检查。 |
全县建筑业资质企 业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生 态环境管理部 门、卫生健康 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牵头发 起,县生态环 境局、县卫生 健康委按职责 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8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卫生健康部 门 |
对存在职业病危 害的用人单位监 督检查 ;建设项 目职业病防护设 施“三同时 ”制 度落实情况的检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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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房地产开发 企业 |
2024年度全县房 地产开发企业部 门联合抽查 |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 质、商品房预售等 事项的检查。 |
全县房地产开发企 业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市 场监管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牵头发 起,县市场监 管局按职责分 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
2024年3月至5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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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 门 |
价格行为检查; 合同违法行为的 检查;广告发布 行为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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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物业服务企 业 |
2024年度全县物 业服务企业部门 联合抽查 |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 |
物业服务企业服务 项目信息公开、安 全管理责任落实、 合同备案、装修登 记制度等事项的检 查。 |
全县物业服务企业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市 场监管部门公 安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牵头发 起,县市场监 管局、县公安 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6月至8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
市场监管部 门 |
价格行为检查; 合同违法行为的 检查;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监督检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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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
对自招保安员单 位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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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企业 |
2024年度全县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 企业部门联合抽 查 |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 |
1、勘察设计企业资 质及县场行为监督 检查。2、勘察设计 企业注册建筑师、 注册工程师执业行 为监督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
全县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企业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市 场监管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牵头发 起,县县市场 监管局、按职 责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9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61 |
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企业 |
2024年度全县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部门联合抽 查 |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 |
1、建设工程造价咨 询企业县场行为监 督检查; 2、注册 造价工程师及其执 业行为监督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市 场监管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牵头发 起,县市场监 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9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62 |
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机 构 |
2024年度全县施 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机构部门联合 抽查 |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机构监督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
全县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机构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市 场监管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牵头发 起,县县市场 监管局、按职 责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9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63 |
工程质量检 测机构 |
2024年度全县工 程质量检测机构 部门联合抽查 |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 |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监督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
全县工程质量检测 机构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市 场监管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牵头发 起,县市场监 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9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64 |
新型墙体材 料企业 |
2024年度全县新 型墙体材料企业 部门联合抽查 |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 |
新型墙体材料检查 。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
全县新型墙体材料 企业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县 场监管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牵头发 起,县市场监 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9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65 |
预拌混凝土 企业 |
2024年度全县预 拌混凝土企业部 门联合抽查 |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 |
1、违反规定使用袋 装水泥或者现场搅 拌混凝土、现场搅 拌砂浆的行为。2、 违反规定使用袋装 水泥的行为。 |
生态环境部 门 |
建设项目“三同 时 ”制度落实情 况的检查。 |
全县预拌混凝土企 业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生 态环境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牵头发 起,县生态环 境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5月至7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66 |
房地产经纪 机构 |
2024年度全县房 地产经纪机构部 门联合抽查 |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 |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 案、房源发布等事 项的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合同违法行为、 价格行为的检查 。 |
全县房地产经纪企 业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市 场监管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牵头发 起,县市场监 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9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67 |
校外培训机 构(办学许 可证) |
2024年度全县校 外培训机构(办 学许可证)部门 联合抽查 |
教育体育行 政部门 |
培训内容、培训班 次、招生对象、教 师资质、培训行为 的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价格行为检查; 广告发布行为检 查。 |
面向全县中小学生 有办学许可证的学 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
县教育体育局 部门、市场监 管部门、民政 部门、消防救 援部门。 |
县教育体育局 牵头发起,县 市场监管局、 县民政局、县 消防救援大队 按职责分工负 责。 |
按全县所有机构的数量随 机抽取。 |
2024年3月至6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民政部门 |
登记情况的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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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部 门 |
消防安全情况检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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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校外培训机 构(非学科 类) |
2024年度校外培 训机构(非学科 类)部门联合抽 查 |
教育体育行 政部门 |
培训内容、培训班 次、招生对象、教 师资质、培训行为 的检查 |
科技部门 |
培训内容、培训 班次、招生对象 、 教师资质、培 训行为的检查。 |
面向中小学生的非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 构 |
县教育体育局 部门、科技部 门、文化旅游 部门、市场监 管部门。 |
县教育和体育 局牵头发起, 县科技局、文 化旅游局、市 场监管局、县 消防救援大队 按职责分工负 责。 |
按照信用等级差异化抽 取,不低于20%比例随机抽 取。 |
2024年7月至9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文化和旅游 部门 |
培训内容、培训 班次、招生对象 、 教师资质、培 训行为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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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 门 |
价格行为检查; 广告发布行为检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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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部 门 |
消防安全情况检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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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经营高危险 性体育项目 单位 |
2024年全县经营 性高危险性体育 项目单位 |
教育体育行 政部门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 项目许可。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
全县经营高危险性 体育项目单位 |
县教育体育局 部门、市场监 管部门。 |
县教育和体育 局牵头发起, 县市场监管局 按职责分工负 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7月至8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70 |
公共文化体 育设施管理 单位 |
2024年全县公共 文化体育设施管 理单位部门联合 抽查 |
教育体育行 政部门 |
拆除公共体育设施 或改变功能、用途 行政许可。 |
消防部门 |
消防安全管理情 况;消防设施运 行情况。 |
全县公共文化体育 设施管理单位 |
县、县、区教 育体育局部门 、消防部门。 |
县教育和体育 局牵头发起, 县消防救援支 队按照职责分 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 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 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 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9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71 |
学校、托幼 机构等食堂 |
2024年度全县学 校、托幼机构食 堂部门联合抽查 |
教育体育行 政部门 |
落实责任制情况; 培训考核情况。 |
市场监管部 门 |
原料控制(含食 品添加剂)情况 的检查、加工制 作过程的检查、 供餐、用餐与配 送情况的检查、 餐饮具清洗消毒 情况的检查、场 所和设施清洁维 护情况的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情 况的检查、人员 管理情况的检查 。 |
全县学校、托幼机 构等食堂 |
县教育体育行 政部门、市场 监管部门、卫 生健康部门。 |
县教育和体育 局牵头发起, 县市场监管局 、县卫生健康 委按职责分工 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30%) 。 |
2024年9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卫生健康部 门 |
对学校和托幼机 构的卫生监督执 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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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电子商务平 台经营者 |
2024年度全县电 子商务平台经营 部门联合抽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 者履行主体责任的 检查、入网餐饮服 务提供者、网络餐 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
文化和旅游 部门 |
互联网文化产品 检查。 |
全县电子商务平台 经营者 |
县市场监管部 门、文化和旅 游部门。 |
县市场监管局 牵头发起,县 文化和旅游局 按照职责分工 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
2022年4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网络出版服务单 位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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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特殊食品 (药品) |
2024年度特殊食 品(药品)生产 经营企业部门联 合抽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食品生产监督检 查;婴幼儿配方食 品销售监督检查;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 食品销售监督检 查;保健食品销售 监督检查。 |
药品监管部 门 |
药品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药品) 生产经营企业 |
市场监管部门 、 药品监管部 门。 |
县市场监管局 牵头发起,药 监局按职责分 工负责。 |
随机抽取4家经营企业。 | 2024年5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74 |
食用农产品 集中交易市 场 |
2024年度全县食 用农产品集中交 易市场 |
市场监管部 门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 易市场监督检查、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监督检查。 |
消防部门 | 消防情况检查。 |
全县食用农产品集 中交易县场 |
县市场监管、 消防部门。 |
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牵头发 起,县消防救 援大队按职责 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5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5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75 |
食品饮料 (包装饮用 水)生产企 业 |
2024年度全县食 品饮料(包装饮 用水)生产企业 部门联合抽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
水利管理部 门 |
取水许可监督检 查(取水单位或 者个人的名称 (姓名)有无变 更;取水量、取 水用途及水源类 型;取水、退水 地点及退水方式 、退水量;取水 计划执行以及节 |
全县桶装包装饮用 水(含饮用天然矿 泉水、饮用纯净水 、 饮用天然泉水、 饮用天然水)生产 企业 |
县市场监管、 卫生健康部门 、水利管理部 门。 |
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牵头发 起,县卫生健 康委、县水利 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5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76 |
能效标识使 用企业 |
2024年度全县能 效标识使用企业 部门联合抽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 监督检查。 |
发改委 |
能源效率标识使 用的监督检查。 |
列入《目录》产品 的生产者、销售者 (含网络商品经营 者)、第三方交易 平台(场所)经营者 、 企业自有检验检 测部门和第三方检 验检测机构 |
县市场监管部 门、发改部门 。 |
县市场监管局 牵头发起,县 发展改革委按 照职责分工负 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6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77 |
水效标识使 用企业 |
2024年度全县水 效标识使用企业 部门联合抽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 监督检查。 |
县水利局 | 水效标识。 |
列入《目录》产品 的生产者、销售者 (含网络商品经营 者)、第三方交易 平台(场所)经营者 、 企业自有检验检 测部门和第三方检 验检测机构 |
县市场监管部 门、水利部门 。 |
县市场监管局 牵头发起,县 水利局按照职 责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6月至10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78 |
知识产权使 用企业 |
2024年度全县知 识产权使用企业 部门联合抽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专利申请行为的检 查;专利证书、专 利文件或专利申请 文件真实性的检 查;产品专利宣传 真实性的检查。 |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 门 |
劳动合同及招用 工管理。 |
全县知识产权使用 企业 |
县市场监管部 门、人社部门 。 |
县市场监管局 牵头发起,县 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按职 责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
79 |
农民专业合 作社 |
2024年度全县农 民专业合作社部 门联合抽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 示信息检查。 |
农业农村部 门 |
农作物种子生产 经营监督检查; 示范社监测。 |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 社 |
县市场监管部 门、农业农村 部门。 |
县市场监管局 牵头发起,县 农业农村局牵 头按照职责分 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低于 30%),按照农业农村部门 评定示范社等级由高到低 依次递加抽查比例。 |
2024年4月至5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80 |
生态环境检 验检测 |
2024年度生态环 境检验检测机构 部门联合抽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环境与环保类检验 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
生态环境部 门 |
生态环境监 (检)测机构数 据质量监督管理 。 |
全县生态环境检验 检测机构 |
县市场监管部 门、生态环境 部门。 |
县市场监管部 门牵头发起, 县生态环境部 门按职责分工 负责。 |
按40%比例抽取,按照企 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 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 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 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 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 (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 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7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81 | 机动车检验 |
2024年全县机动 车检验机构部门 联合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机动车检验机构监 督检查。 |
公安部门 |
机动车安全技术 检验机构监督检 查。 |
全县机动车检验机 构 |
县公安部门、 县市场监管部 门、生态环境 部门。 |
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牵头发 起,县公安局 、县生态环境 局按职责分工 |
按40%比例抽取,按照企 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 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 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 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 |
2024年5月至9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生态环境部 门 |
机动车排放检验 机构监督检查。 |
|||||||||||
82 |
外商投资企 业 |
2024年度全县外 商投资企业年报 公示信息部门联 合抽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 示信息检查。 |
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 |
劳动用工管理情 况检查;劳务派 遣法律法规执行 情况检查;企业 年报公示信息检 查。 |
全县外商投资企业 |
县市场监管部 门、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 、科技经信部 门。 |
县市场监管局 牵头统一发 起,县人社局 、科技经信局 按职责分工指 导。 |
全县14户,按30%比例随机 抽取。 |
2024年4月至11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科技经信局 |
外商投资企业年 报公示信息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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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集中式供水 单位 |
2024年度全县集 中式供水单位部 门联合抽查 |
水利管理部 门 |
取水许可监督检查 (取水单位或者个 人的名称(姓名)有 无变更;取水量、 取水用途及水源类 型;取水、退水地 点及退水方式、退 水量;取水计划执 行以及节水设施运 行情况;取水计量 设施运行情况;水 资源费缴纳情况) 。 |
卫生健康部 门 |
对饮水供水单位 、 涉及饮用水卫 生安全产品的卫 生监督执法检查 。 |
集中式供水单位 |
县水利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 |
县水利局牵头 发起,县卫生 健康委按照职 责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 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 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 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 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 、 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 、 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 、 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 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5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84 |
使用领域消 防产品质量 企业 |
2024年度使用领 域消防产品质量 企业部门联合抽 查 |
消防救援机 构 |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 质量监督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 。 |
县消防救援机 构、市场监管 部门。 |
县消防救援大 队牵头发起, 县市场监管局 按职责分工负 责。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20%比 例随机抽取,其他类型社 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2024年3月至4月 |
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 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 查结果 |
85 |
设置大型户 外广告设施 企业 |
2024年度全市设 置大型户外广告 设施企业部门联 合抽查 |
城市管理部 门 |
城区大型户外广告 设施运行情况监督 检查;城区大型户 外广告设施审批情 况监督检查。 |
市场监管部 门 |
对虚假广告的行 政检查;对其他 违法广告行为的 行政检查。 |
全市设置大型户外 广告设施企业 |
市、县、区城 市管理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 |
市城市管理行 政执法局牵头 发起,市市场 监管局按照职 责分工负责。 |
市直3户按100%比例抽取, 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 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 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 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 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 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 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6月底 |
主办单位: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石台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石台县曙光路8号政府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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