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财农〔2024〕109号文件关于印发《石台县2024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补贴对象为石台县县内水稻种植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补贴依据是以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稻谷种植面积,再生稻实行叠加补贴,面积核定为头季稻种植面积的2倍。
补贴标准根据当年规定安排的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101万元,全县基础数据统计审核上报符合补贴条件的种植面积为27811.05亩,经测算2024年我县稻谷生产者补贴标准为36.32元/亩。如对以上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县农业农村局。
公示时间:7月23日——7月29日。
联系电话:0566-6022051
附:石台县2024年度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汇总表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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