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十批)的通知》(皖财农〔2024〕795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抗旱救灾保丰收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2024〕33号)文件,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下达3万元,补贴对象为我县境内从事农业生产且因受旱灾后水稻恢复生产的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主体,种植水稻面积100亩以上,主要用于抗旱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落实“一喷多促”等水稻稳产增产措施,夺取秋粮丰收。
经主体申报、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核定全县2024年水稻抗旱救灾保丰收补助42户、补贴面积6517亩,补贴标准为每亩4.603元。如对以上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县农业农村局。
公示时间:9月3日——9月9日。
联系电话:0566-6022051
附件: 石台县2024年水稻抗旱救灾保丰收补助资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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