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商请调整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的函》(皖商办建函〔2024〕128号)安排建议,以及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项目推进及资金兑现使用情况,现调整下达你县(市、区)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万元(项目名称: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4Z145110010028),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300316-商业服务业等”。
请有关试点县财政局会同同级商务、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推进新增项目建设,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部分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 行动项目)指标调整表
安徽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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