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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MB1579069K/202409-00004 组配分类: 项目实施
发布机构: 石台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通知
名称: 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9-09
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9 11:22 来源:池州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贵池区科技局、各县科工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举措》(池农工组〔2022〕4 号)和《池州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管理办(试行)》(池科特派办〔2023〕1 号)要求,启动对全市已备案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绩效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省、市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根据《池州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基地运营主体按“不重复”原则给予补助,拟奖补的5个首批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不参加此次绩效评价。)

二、评价程序

1.总结申报。由各示范基地结合在“安徽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平台”填报情况,总结2023年-2024年8月工作进展,认真填报《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绩效评价申报书》(见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报送县区科技部门。对拒绝参加绩效评价的示范基地,将取消备案资格。已参加首批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绩效评估的示范基地可在前期报送材料的基础上完善并重新报送资料或以之前材料参加此次绩效评价。

2.审查推荐。县区科技部门对示范基地提交的绩效评估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出具推荐函并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3.评审奖补。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县区推荐的示范基地进行评审,经征信及涉企核查、实地考察、会议审议、公示通过后,确定绩效评价等次及奖补名单。

三、材料报送

请县区科技部门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推荐函(1份)、情况汇总表(1份)连同推荐的2023-2024年度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绩效评价表和附件证明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市科技局214办公室(池州市贵池区东湖中路400号)。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298433824@qq.com邮箱(word版和pdf版)。

联系人:章 莅,0566-2080646


附件:1.参加本次绩效评价的示范基地清单

    2.池州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绩效评价申报书

    3.池州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情况汇总表


                                  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