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策法规 > 公示公告
索引号: 1134182239704588XL/202409-00025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制注销企业的营业执照作废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9-11
废止日期: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制注销企业的营业执照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16:10 来源: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石台县轻工供销有限公司等295户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本局于2024年7月22日发出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强制注销上述企业,并请自该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本局。但至今上述企业尚未将所持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本局。根据《安徽省对吊销未注销企业实施强制注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告宣布上述295户企业所持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作废。


附件:强制注销企业营业执照作废公告清单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1日